同性恋与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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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裡,同性戀究竟是否為一種罪惡是激烈爭論的神學問題。一些教會指出同性戀行爲是罪,也有些基督教徒認為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惡,是上帝所憎惡。傳統基督教之所以一直這樣教導信徒,是根據聖經中的相关经文。
目录 |
[编辑] 相关聖經经文及各派别对经文的解释
[编辑] 《利未記》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 经文原文
- 《利未記》18: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 《利未記》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编辑] 传统教派的解释
傳統教派依此而稱同志為罪惡,原因是,如果人們在詮釋這兩段經文時,乃是按照它們的字面意思、自然意思,就會有個結論:男人與男人有性行為是「可厭惡的」罪,要從上帝的子民中開除、必須被處死。而神學家迦納指出這兩段經文出現在主要是禁止亂倫的派落中,在這一段亦禁止姦淫、殺嬰、人獸交。這些禁令在今日依然普世有效,只有不可與經期中的人性交這個禁令不再有效[1]。
利未記 18:6-27 列出5種可憎的行為:(1)與近親亂倫;(2)姦淫或婚外情;(3)獻孩童為祭;(4)同性戀;(5)人獸交。 同性戀跟亂倫、姦淫或婚外情、獻孩童為祭和人獸交在神眼中仍然是罪。 這些可憎的行為使人生病式死亡。 因為這些行為敗壞社會與家庭。 現代社會對這些事苟同,可是這些事在神眼中仍然是可憎的。 如果有人認為這些是可取的,只是他沒有按照神的標準來判斷是非。 [2]
[编辑] 《羅馬書》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 经文原文
- 《羅馬書》1:26-27:“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编辑] 传统教派的解释
照字面的詮釋,不論是男性之間的性行為、女性之間的性行為,都是可恥的,並且「招來這種敗行所應得的懲罰」,也是傳統教會所宣導的。
[编辑] 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已退休的Fuller神學院倫理學教授Smedes認為,這段傳統被拿來反對同志的經文必須透過對上下文的瞭解重新被詮釋。這段經文邏輯前提所譴責的人,是一群不感謝真神、不榮耀真神,反倒去敬拜假神、並在儀式中進行同性性行為的人,這與當代對同志的定義與認知完全不同 。也就是說,保羅譴責同性性行為是因為這些人的性對象是廟妓(男性與男性廟妓、女性與女性廟妓),保羅反對這種性行為因為這違背了基督信仰的教義—偶像崇拜 。並且,當代保羅所認知的同志,與所說那些從事同性性行為的人,是完全不同的。[3]
有趣的是,現代的學者考究發現,在保羅在羅馬書當中描述這些行為的時候,並沒有使用他在其他地方習慣形容「罪」的字眼,如:hamartis、anomia、adikia、asebeia……等等;相反地,他在這裡所使用的是跟「社會價值」有關的字眼:pathe atimias(社會不容許的欲望)與aschēmosynē(不見容於社會)。保羅在書信中使用「自然」para physin這個字七次(包括了羅2:14、羅11:24、林前11:14、加4:8、以2:3),都在談論宗教或文化。因此,保羅對「自然」或「本性」的定義是有關並受限於他有限的宗教與文化現況,同時我們可以發現,在保羅書信中,男生留長髮不合本性、女人在公开场合禱告與講道也不合本性,而今日的人瞭解這是保羅男性中心的觀點,是受到社會風俗影響,與人的本性無關。[4]
[编辑] 《哥林多前書》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 经文原文
- 《哥林多前書》6:9-10:“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编辑] 传统教派的解释
在這段保羅書信中,「作娈童的」(arsenokoitês)與「親男色的」(malakos)與同志劃上等號。
1946年以前的英文聖經,malakos被翻成effeminate(女性化、無男子氣概),但之後開始被翻譯成homosexual或sodomites。這樣的翻譯主要是因為社會對男同志女性特質的刻板印象,甚至是一種對擁有女性特質之男性的歧視與偏見 。[5]
[编辑] 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在這段保羅書信中,arsenokoitês(作孌童的)是由arsen(男人)與koit(床)兩個字所組成,而這個字的後半部份通常都和放蕩的性行為連結在一起。因此,arsenokoitês較好的翻譯應該為「男性的娼妓」,而歷史資料也指出直到西元四世紀,這個字都被解釋為「男娼妓」。
此外,保羅所處的時代,充滿了同志情慾文學,但包括希羅多德、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等名作家,都幾乎不用arsenokoitês這個字而指稱同志。甚至與保羅同時代的猶太學者約瑟夫斯和斐洛,他們都認為所多瑪城是由於同性性行為而被滅,卻也從未使用arsenokoitês來描述同志情慾或行為。許多早期基督教作家與拉丁教父,也都將arsenokoitês譯為「男性娼妓」,或是指賣淫、不公義的剝奪等等。因此,將arsenokoitês翻譯為男性娼妓是到目前為止最合理的推論,而這兩者並不等於同志。[6]至於malakos這個字,基本意思是「軟」,而它的其他翻譯則十分多元。在太4:23、9:35、10:1解作「疾病」,在太11:8則指「軟細」的衣服,其他的翻譯更包括優柔寡斷、貪戀、懦弱、沒勇氣……等等。而且,malakos在希臘文中從未被使用來指稱同志或同性性行為,教會在宗教改革時期,甚至認為malakos意指手淫。因此,malakos與同志完全沒有關係。
[编辑] 《提摩太前書》中的相关经文
[编辑] 经文原文
- 《提摩太前書》1:9-10:“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编辑] 传统教派的解释
[编辑] 自由派神学家的解释
[编辑] 基督教对待同性戀的历史
[编辑] 早期基督教
[编辑] 欧洲中世纪
基督教在還沒正式浮上檯面以前,他是一個地下的宗教 被人看作邪教,如果有發現是基督教的要放火燒死;但是直到君士坦丁頒布基督教為國教之後,基督教慢慢走向光明面一一浮上檯面,這時基督認為我們總算出頭天了,所以他們一心只想擴大自己宗教的版圖。
因此當時他們以同性戀不能繁殖後代(不能幫他們擴充人口)的原因之下,慢慢的開始強力打壓同性戀,以"上帝不喜悅同性戀"的口號之下威脅同性戀會下地獄打壓這個現況。因為在古希臘羅馬時期,同性戀被視為神聖潔白的愛情,他們認為同性戀與一般人通俗的男女愛情不一樣,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擁有的一種感情,所以被視為神聖的愛情,是非常榮耀的事情。
基督教當時就是要完全消除人們心理這種根深蒂固的想法,所以用非常機端的說法推翻這個理論,就因為他不能繁殖後代,因而這個觀念一直影響到現在的社會觀念「同性戀是不好的」。
[编辑] 文艺复兴时期
[编辑] 现代
[编辑] 传统教派
香港的许多基督教会,比如宣道會香港區聯會[7]、中國基督教播道會[8]、香港浸信會[9]、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9]、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10]、基督教香港信義會 [11]、平安福音堂[12]等教会也都反对同性恋。 中國信徒佈道會 [13] 、香港宣教會[14] 、香港基督教門諾會 [15]、基督教敬拜會 [16]也都反对同性恋。
宣道會總會 (Christian & Missionary Alliance) 反對同性戀 [17]。 加拿大宣道會聯會反對同性戀[18]
英国福音派团体曾经因为同性恋议题的争议,要求普世圣公宗宣布和美国圣公会断绝关系。[19]
2003年,天主教教廷曾发文重申天主教會反對同性婚姻。[20]
[编辑] 接受同性恋者的教派
1968年,一個由告白自己是同性戀者而被五旬節教派逐出教會的年輕牧師Troy Perry所創立的教會Universal Fellowship 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在美國洛杉磯成立(2001年改名為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三十多年後,MCC已經是一個在全球十八個國家裡有三百多間教會、會員數超過四萬人的教派,並且列為普世教會協會(WCC)的正式觀察員。今日已經有幾個教派正式接受同性戀者與牧職人員,如:加拿大聯合教會(UCC)、荷蘭改革宗教會(GKN)、美國聯合基督教會(UCCUSA)。
[编辑] 正式反對同性戀者與牧職人員的教派
[编辑] 宗派總會
[编辑] 香港
-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
- 香港浸信會聯會
- 宣道會香港區聯會
-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
- 平安福音堂
- 香港路德会
-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
- 香港信义宗神学院
- 中華基督教禮賢會
- 基督教香港崇真會
- 港澳信義會
- 南亞路德會
- 香港宣教會
- 香港基督教門諾會
- 基督教敬拜會
[编辑] 加拿大
[编辑] 台灣
[编辑] 正式接受同性戀者與牧職人員的教派
[编辑] 参考文献
- ^ Merton P. Strommen著,吳秀瑩譯,2004,p. 115-16。
- ^ 漢語聖經協會《聖經靈修版》利未記注釋
- ^ Walter Wink, 1999, p. 80.
- ^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暗夜中的燈塔〉,2001,p. 122。
- ^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2001,p. 160-67。
- ^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2001,p. 161-65。
- ^ 2003年10月(第34期)《宣道牧函》
- ^ 2008-12-28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褔堂《遏止歪風、人人有責》
- ^ 9.0 9.1 2005-07-27 香港文匯報《浸信會7萬會友反對立法》
- ^ 美南浸信會領袖呼籲年輕牧者堅定信念勇於服事
- ^ 戴浩輝副監督信義報第 92 期《同性戀對教會的衝擊》
- ^ 吳主光《同性戀運動的猖獗》
- ^ 中國信徒佈道會
- ^ 同性戀者的苦惱
- ^ [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1/11/HK0901110039.htm 2009-01-11 香港文匯報《家暴修例 教會斥反對派逆民意》]
- ^ 爭取自由
- ^ Divorce and Remarriage: An Alliance Position Paper
- ^ Policy on Homosexual Conduct, Manual of The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in Canada, 2004
- ^ 英國福音派團體要求普世聖公宗與美國聖公會正式斷交
- ^ BBC中文网,《梵蒂岡發文:反對同性通婚》,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3108000/31085572.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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