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陕甘回变
| 本条目中立性有争议。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2012年1月29日) |
| 同治陕甘回乱 | |||||||
|---|---|---|---|---|---|---|---|
|
|||||||
| 參戰方 | |||||||
| 陕甘穆斯林 | |||||||
| 指揮官和领导者 | |||||||
| 左宗棠、多隆阿 | 马化龙、白彦虎等 | ||||||
同治陕甘回变简称同治回变或西北回民起义。是於19世纪清朝同治年间发生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一场大规模回民起义运动。这次起义的起因主要是反抗清朝压迫。陕西回民起义,从阶级斗争的意义来说,是中国近代史上一种农民运动[1] 。西北回民起义自1862年起直至1873年结束,持续10余年后被清廷镇压。近代西北各族的民族运动,是从陕西的回民起义开始的。陕西的回民运动一开始,很快就发展陇东、陇西和宁夏。几年以后,又发展到河西走廊的肃州和新疆的乌鲁木齐。
首先,陕西的回民运动是在清代统治阶级(包括官僚和地主的压迫和剥削下产生的,因而它和当时其它地区的农民运动一样,具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农民起义性质。其次,正因为回民斗争的对象是清代统治阶级,所以陕西的回民运动和当时各方面的抗清势力相互联合,同仇敌忾,对清代统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第三,同治回民运动并不纯粹是一种农民运动,而是一种民族运动。[1]
目录 |
历史背景
清廷压迫
清朝同治年间,西北的官僚和地主对西北人民施行沉重的田赋附加的剥削。清代的田赋附加,起於康熙六十一年,当时每正赋银一两之上加徵“耗羡”二钱,以为政府办公费和官吏津贴之用。乾隆年间,加征 “平餘”,巧立名目,摊派重叠。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正赋一两之上,“正耗”、“平餘”加至一两五六钱之多,换言之,实收的田赋增加到了正规田赋的160%。陕西田亩,除了民田之外,还有元明时期留下来的“屯卫田”、“更名田”,都是官产,农民种官田者,必须缴纳 “本色”、“样粮”、“土粮”、“餘糧”等,仓吏收租时,巧立名目,把十多个项目摊入租赋之中。在同治年间以前,以永丰、敬录两仓道来说,每年政府收入的徵粮不过十八万石,而官吏对纳粮百姓的剥削量就有二十几万之多。贫苦农民,无论回汉,已经无法生存,还有忍受附加之外的差徭。[2]西北地区,清代一直战事不断,自从统治者发动新疆、西藏、金川、镇压白莲教等战役以来,兵差特别繁重,例如乾隆二十年,为供应索伦锡伯军队过境,陕甘八个州府供应的军需物资,派遣了一万一千九百头马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对外割地赔款,对内需要筹措大量军费镇压各地农民起事,因而对农民的苛捐杂税更为加重。陕西地区,在回民暴动之前就爆发过两次农民运动。第一次是咸丰六年(1856年),渭南县渭河以北的农民,反抗盐课摊派而“交卸农具”,它是类似工人罢工的消极反抗办法,后来很快就被官府瓦解[2];第二次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临潼县李桥人杨生华号召村民起义,渭河以北几个大镇都参加了,与官兵相持数月后失败,杨生华全家被杀。[3]鸦片战争之后,清廷割地赔款,财政负担加重,开始加剧了赋税和徭役。自太平天国蹂躏江南以来,清廷丧失了最大的财政来源,财政压力就被转移到了北方。随着咸丰末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直隶遭受威胁,河南山东捻军的爆发以及云南贵州等地回民战争的加重,其财赋之压力更转移到了西北及山西等地。陕西是西北比较富庶的地区,被视为饷源所在,成为清政府以镇压太平天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主要基地之一。《清实录》记载:“此时京饷及各军饷粮,均赖山、陕西省接济。”湖北巡抚严树森说:“陕西为财赋之邦,西、同、凤三府又为精华荟萃,近年用兵各省,皆借陕西协饷聊以支持,即京饷巨款亦多取盈于此。”[4]
资源争夺
陕甘地区在历史上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黄帝陵、秦始皇陵等都位于其境内)。但由于气候变迁导致干旱频发,陕甘地区的自然生存环境已日趋不佳。到明清时期,水土流失以及黄河改道等自然灾害更是雪上加霜。与此同时,陕甘地区的人口却在持续增加。由于满清入关之后,对西北各族人民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大屠杀,使得推翻清政权的运动在全中国此起彼伏。晚清清政权更是岌岌可危,为维护清政权的统治,清廷在西北采取“以汉制回”的策略,对回汉两族“分而治之”,压迫回族,刻意挑拨民族矛盾。为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回汉乡村之间的械斗不断发生,往往形成世仇。通常这类械斗主要以宗族或宗氏划分阵营,但在陕甘地区由于其特殊情况则逐渐发展为以民族和宗教划分阵营,这为陕甘回变埋下了伏笔。
团练恶行
团练的肆意妄为、抢劫杀人,是激起回民反抗的重要原因。陕西的团练,是地主武装,其头目张芾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惨败,被革职回乡,此人以儒士自尊,歧视回民。同治元年,“圣山砍竹”事件后,团练无赖到秦家村放火抢劫杀人。兹引当时华阴县绅士李启讷所记华州、华阴两县回民叛乱,足以供我们参考:“四月十九日,捻匪至渭南赤水镇,华州团练约集华阴乡团合力堵贼。迨华阴乡团齐集华州,询及华州回汉砍竹跶架之事,因而团练中有无赖者,忽起抢劫回民之念,然难以为辞。遂声言回民将作捻匪内应,必先除内患,然后再堵匪贼。二华团众,即寻至华州之秦家村,秦家村者,系华州回民居住之一所也。团众直至秦家村,声言‘回民造反,必先剿洗!’而秦家村回民自知无罪,苦口哀求,团众坚执不允,登时将秦家村放火烧毁,任意抢劫。团众此时,心满意足,饱载而归。恐回民之鸣于官而治其最也,又于各处飞递传单云‘陕西不留回民,天意灭回!必将回民歼除净尽,回房烧毁不留!’各处见传单后,助粮助兵。有不从者,仍以烧房杀戮为令。遂致回民居住不安,逃避无处,绝无生理,拼命相争。
信仰压迫
伊斯兰教自唐代传入中国后,逐步本土化。从中国清真寺建筑风格等方面可以看出;在明朝甚至出现了以儒家学说解释《古兰经》的现象。在18世纪,甘肃籍的神职人员通过研究神秘主义派别——苏菲派(该分支源自麦加和也门),在中国西北回民中创立了虎夫耶和哲合忍耶派,称为“新教”。新教派的创立引发中国伊斯兰教内部引发争斗,1781年和1783年的“新教”与“老教”爆发武装冲突,但被清政府及时平息。到同治年间,清政府残酷镇压新教穆斯林群众的宗教自由,这为新教反抗清廷压迫埋下了伏笔。虽然回民就教义内容还存在一些争议,但随着后来清廷对全体穆斯林宗教信仰的压迫,穆斯林与清廷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起义过程
圣山砍竹事件
圣山砍竹是发生在回民起义前夕的一次严重的回汉械斗。旧史籍认为起义是由砍竹事件引起的。[5] 四月发贼从大峪出,渭邑(渭南)赵权中曾募回勇五百防刘峪口(在华县南),至是溃逃沿途滋事,经圣山村砍竹,瓜坡斗殴,回勇赴州控诉,濮公(华州知州濮尧)询其理屈,堂谕:‘向后回伤汉民一以十抵,汉伤回民十以一抵’。[6] 快头秦英回民也,忿忿下堂谋变益亟。巡抚瑛棨奏折中也称:”查此次汉回起衅,由华州回民购买竹杆,因汉民增价居奇,互相争闹,遂致毙伤回民”。[7]
地主团练血洗秦家滩
有华阴汉民欲将华州之秦家村回庄烧毁,经华州学正孙曾前往劝阻,业已听劝允息。而华阴乱民于四月二十四日,仍将秦家村并沿河回庄烧毁。二华地主团练烧毁秦家滩、乜家滩等沿渭一带回村后,”又于各处飞递传单云:‘陕西不留回民,天意灭回,必将回民歼除净尽,回房烧毁不留’” 。[8][9] [10] 蓄意扩大事态,煽动各地团练屠杀回民。
经过
回民武装发展迅猛,于1862年6月底围攻陕西省城西安。直到1863年秋天多隆阿进军陕西情况才得以改变,从1864年开始就被清军逼迫退守陕甘边区。但1864年4月1日,多隆阿收復周至,进城时遭流弹击中,延至5月18日伤重不治。
1864年10月,白彦虎从合水进攻陕北。但在陕北遭到当地反清的“饥民武装”董福祥的顽强抵抗,最终溃退。1869年,白彦虎被北路清军击退。这次事件拉近了饥民武装与清军的关系,1868年,董福祥归顺了左宗棠。
陕西回民武裝在甘肃东部成立了“十八大营”,反击陕西。太平天国被消灭后,左宗棠率领湘军开始对陕西山西一带用兵。左宗棠首先进攻捻军,在捻军被击破后再进攻位于陕西的回军,1866年回军退守甘肃。1869年左宗棠派刘松山进攻宁夏的金积堡,马化龙投降随后又复叛,兵败后被杀。1871年左宗棠进驻甘肃,当地回军头目马占鳌投降,被左宗棠编入清军。1872年以白彦虎为首的回军被迫退出青海。到新疆后来又逃至沙俄并最后死于俄国。同治陕甘起义由此以失败告终。
清廷的善后措施
清政府在严厉镇压回民暴动的同时也对放弃武装的回民进行一定安抚绥靖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维持陝甘地區穩定,防范回民再次暴乱。其善后措施主要有:
马化龙降而复叛,终为左宗棠所杀。而马占鳌因为在“新路坡”战斗中打死了左宗棠悍将傅先宗、徐文秀,并使进驻新路坡的四十营湘军全部溃散,一战成名。战胜后的馬占鰲派自己的儿子马七五等十名战将的儿子——“十少爷”,赴定西左宗棠中军大营请降。接下来,马占鳌、馬海晏等十二名首领亲赴兰州,夜宿在锈河沿清真寺。在去见左宗棠时,马占鳌还专门身带铁锁,以示负荆。而左宗棠不但去了他的夹锁,还与他彻夜长谈,夸他“明大义,懂军事”,为马占鳌网开了一面,没有像其它地方一样进行严厉的善后。
从此,马占鳌换来了西北马氏七、八十年的“世袭军阀”,馬家軍左右中国西北政局一直到1949年才结束。
第一集团就是马占鳌和他的后人马七五(左宗棠亲自为马七五改名为马安良)、马廷勷,三代三人。
第二集团就是马海宴家族,他的后人马麒及马步芳、马步青,三代五人,成为“青马”,世代镇守西宁。
第三集团就是馬千齡家族,成为“寧马”,他的后人们就是马鸿宾、马鸿逵。
主要影响
这场战乱极大地改变了陕甘两省的民族分布。在战争中,清政府对回民进行屠杀,陕西地方汉族团练配合清政府对回民进行屠杀,使得这场对清政府的起义最终夹杂着回汉仇杀。据《中国人口史》一书的统计,回民起义前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甘肃(此时的甘肃包括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全省人口总数约为1945.9万人,战后的光绪六年(1880年)人口仅存495.5万人,人口损失1455.5万人,其中絕大多數為回族人口。损失比例为74.5%[11]。陕西人口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有1394万,从同治元年(1862年)到光绪五年(1879年)的17年间锐减至772余万,人口损失总数高达622万,大约占战前人口总数的44.6%。17年中,因战争原因造成的人口损失约有520.8万,在全部损失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3.7%,而灾荒期间损失的人口不过101.2余万,占全部损失人口的比例仅有16.3%[12]。 。甘肃省回民在战争中的死亡率也相当高,但仍在该省居民中占有一定比例。一部分回民为逃避清政权报复,随白彦虎逃至俄国,演变为今天所謂的的东干族。
相關條目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