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陕甘回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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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陕甘回乱
的一部分

日期: 1862年-1873年
地点: 中国西北
結果: 清政府胜利
动乱平定后,一部分回民逃入中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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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China Qing Dynasty Flag 1862.png 清帝国 陕甘回民
指揮官
左宗棠多隆阿 马化龙白彦虎
傷亡
共计死亡2000多万人,包括士兵与平民

同治陕甘回乱简称陕甘回乱(可称同治陕甘回变,也有人称为同治陕甘回民起义),是19世纪清朝同治年间发生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一场带有大规模种族屠杀性质的战争和动乱。主要是由回民发动的一场与汉民之间的相互仇杀,其目的是以驱逐、杀害非穆斯林为手段在黄河西岸陕甘地区建立回民政权,推翻清王朝在该地区的统治。战乱持续十余年(1862-1873年),波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以及新疆等地区,终被清政府镇压。这场战乱对中国西北地区经济和文化造成了巨大破坏,人口损失总计约2000多万[1][2]


目录

背景

同治陕甘回乱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陕甘地区在历史上是汉文明发祥地之一,也是汉人传统生活聚集区(例如黄帝陵、秦始皇陵等都位于其境内),但由于气候变迁(主要是干旱),陕甘地区的自然生存环境已日趋不佳。到明清时期,干旱、水土流失以及黄河改道等自然灾害频发,而与此同时陕甘地区的人口却在持续增加。为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乡村之间的械斗不断发生,往往形成世仇。通常这类械斗主要以宗族或宗氏划分阵营,但在陕甘地区逐渐发展为以民族和宗教划分阵营,这为陕甘回乱增添了伏笔。

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后,为求得社会认可和进一步发展,曾主动寻求本土化,例如寺庙建筑风格等方面,在明朝甚至出现了以儒家学说解释其经文的现象,但随着明朝灭亡,清朝建立,这一发展历程被中断。随后,一些神职人员转而从中东地区引入了一些较为激进和保守教义,在18世纪,甘肃籍的穆斯林神职人员通过研究伊斯兰教重要分枝——苏菲派(该分枝源自麦加也门),在中国西北回民中创立了虎夫耶哲合忍耶派,称为“新教”。新教派在其宗教内部引发内斗,1781年和1783年的“新教”与“老教”爆发武装冲突,但被清政府及时平息。到同治年间,较激进的教义已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甚至一些神职人员提出“圣战”,虽然新老教派仍分歧不断,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矛盾已逐步上升为主要矛盾。


当时的社会背景:

第一,清朝政府对西北地区人民的压迫和剥削
清朝同治年间,西北的官僚和地主对西北人民施行沉重的田赋附加的剥削。清代的田赋附加,起于康熙六十一年,当时每正赋银一两之上加征“耗羡”二钱,以为政府办公费和官吏津贴之用。乾隆年间,加征 “平余”,巧立名目,摊派重叠。到了嘉庆道光年间,正赋一两之上,“正耗”、“平余”加至一两五六钱之多,换言之,实收的田赋增加到了正规田赋的160%。陕西田亩,除了民田之外,还有元明时期留下来的“屯卫田”、“更名田”,都是官产,农民种官田者,必须缴纳 “本色”、“样粮”、“土粮”、“余粮”等,仓吏收租时,巧立名目,把十多个项目摊入租赋之中。在同治年间以前,以永丰、敬录两仓道来说,每年政府收入的征粮不过十八万石,而官吏对纳粮百姓的剥削量就有二十几万之多。贫苦农民,无论回 汉,已经无法生存,还有忍受附加之外的差徭。[3]西北地区,清代一直战事不断,自从统治者发动新疆、西藏金川镇压白莲教等战役以来,兵差特别繁重,例如乾隆二十年,为供应索伦锡伯军队过境,陕甘八个州府供应的军需物资,派遣了一万一千九百头马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对外割地赔款,对内需要准备大量军费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因而对农民的苛捐杂税更为加重。陕西地区,在回民暴动之前就爆发过两次农民运动。第一次是咸丰六年(1856年),渭南县渭河以北的农民,反抗盐课摊派而“交卸农具”,它是类似工人罢工的消极反抗办法,后来很快就被官府瓦解[4];第二次是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临潼县李桥杨生华号召村民起义,渭河以北几个大镇都参加了,与官兵相持数月后失败,杨生华全家被杀。[5]鸦片战争之后,清廷割地赔款,财政负担加重,开始加剧了赋税和徭役。自太平天国蹂躏江南以来,清廷丧失了最大的财政来源,财政压力就被转移到了北方五省。随着咸丰末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直隶遭受威胁,河南山东捻军的爆发以及云南贵州等地回民战争的加重,其财赋之压力更转移到了西北及山西等地。陕西是西北比较富庶的地区,被视为饷源所在,成为清政府以镇压太平天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主要基地之一。《清实录》记载:“此时京饷及各军饷粮,均赖山、陕西省接济。”湖北巡抚严树森说:“陕西为财赋之邦,西、同、凤三府又为精华荟萃,近年用兵各省,皆借陕西协饷聊以支持,即京饷巨款亦多取盈于此。”


第二,太平天国等反清武装削弱清政府在西部地区的统治力量
驻扎在陕西的军队被大量调往南方镇压太平天国,导致秦中防务空虚。例如咸丰八年十二月袁甲三在徐州宿州一带围攻捻军,河南巡抚恒福奏请陕西拨兵助剿,时陕西清军绝大部分应调出征,已不能凑足一千数目,出现了无兵可调的局面。


第三,当时各方面反清势力相互合作与勾结
稍前的1856年,在云南省也发生了杜文秀领导的大规模回变。时值太平天国捻军对抗清朝政府,中国境内的许多地方也爆发了大面积的骚乱。同治元年,渭南的回民武装与太平天国扶王陈得才结为联盟;同治五年,张宗禹、张禹爵率领捻军进入陕西;云南杜文秀领导的回民武装与陕甘回民武装有着密切联系。


第四,清政府为了缓解各地战争压力,鼓励地方武装
陕西汉族团练大量产生。回民也在组织团练之列,例如“砍竹事件”中的回勇,即是回民团练。这就为回民武装提供了军事组织基础。


第五,回民和汉民之间在经济、生活习俗及宗教信仰等方面长期不合与冲突(为同治陕甘回乱根本原因)
回汉之间长期积怨。常常提及的“羊头会”,即因回民所蓄养之羊常到汉人之田地内毁坏青苗,导致渭南、大荔一带的汉族士绅组织起了专门宰杀越界回民之羊的机构,只是众多积怨中的一个。由于族群隔阂的缘故,“睚眦小忿,本人情所不能无”。早在乾隆初年,毕沅任陕西巡抚时,就已经“长安回汉械斗案颇多”。道光十年,云南监察御史徐法绩(泾阳县人)在《奏陈陕西回汉械斗情形疏》中说:“陕西西安府属之临潼、渭南,同州府属之大荔、蒲城、朝邑一带毗连之处名羌白镇,地面寥廓,回汉杂居,因事械斗,无岁无之。”长期的族群割裂和不信任,导致回汉之间猜疑颇重,轻视之心也颇重,双方龃龉日益严重。


过程

参见:清軍收復新疆之戰

1862年,陕西回民为在黄河西岸建立回民政权,趁清政府忙于镇压太平天国捻军,以陕西防御空虚为契机,发动大规模暴动并迅速扩散到整个陕甘地区,对关中汉民进行野蛮屠杀。其初期的主要领导人有赫明堂马生彦马振和白彦虎等。同时在宁夏、甘肃也爆发了大面积的回民暴乱,其主要领导人有马兆元马化龙等。

回民武装发展迅猛,于1862年6月底围攻省城西安。直到1863年秋天多隆阿进军陕西情况才得以改变,从1864年开始就被清军逼迫退守陕甘边区。但1864年4月1日,多隆阿攻占周至,进城时遭流弹击中,延至5月18日伤重不治。陕西回军在甘肃东部成立了“十八大营”,反击陕西。太平天国被消灭后,左宗棠率领湘军开始对陕西山西一带用兵。左宗棠首先进攻捻军,在捻军被击破后再进攻位于陕西的回军,1866年回军退守甘肃。1869年左宗棠派刘松山进攻宁夏的金积堡,马化龙投降随后又复叛,兵败后被杀。1871年左宗棠进驻甘肃,当地回军头目马占鳌投降,被左宗棠编入清军1872年以白彦虎为首的回军被迫退出青海。1873年退到新疆,并与阿古拍相互合作,但最后兵败逃往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地区。陕甘回民起义由此告终。


清廷的善后措施

清政府在严厉镇压回民暴动的同时也对放弃武装的回民进行一定安抚绥靖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维持清政府统治,防范回民再次暴乱。其善后措施主要有:其一,在选择有、可供灌溉且无山河之险的地区,在便于管理的原则下,回民可以聚群而居但不能与汉民相杂;其二,被迁回民必须分散隔离,不得“私迁”“合居”或“私返原籍”。在回村实行保甲制度,以十家长、百家长取代阿訇“钤束”回民,以此来“散回目之势,而以其权归之官”。其三,严禁回民私养骟马,私藏军火,特别是不准回民随意远处行走,如需要离开本州县,要报请官府发给“路票”,注明去处事由,限期返回缴票。如无票远行则“以私逃论”。其四,不准阿訇管理回民事务。在回民中提倡“复其古教”,“严禁新教”,所建清真寺“高不得过二丈四尺,宽不得逾十丈”,“墙厚不得过二尺五寸”。

马化龙降而复叛,终为左宗棠所杀。而马占鳌因为在“新路坡”战斗中打死了左宗棠悍将傅先宗徐文秀,并使进驻新路坡的四十营湘军全部溃散,一战成名。战胜后的马占鳌派自己的儿子马七五等十名战将的儿子——“十少爷”,赴定西左宗棠中军大营请降。接下来,马占鳌、马海宴等十二名首领亲赴兰州,夜宿在锈河沿清真寺。在去见左宗棠时,马占鳌还专门身带铁锁,以示负荆。而左宗棠不但去了他的夹锁,还与他彻夜长谈,夸他“明大义,懂军事”,为马占鳌网开了一面,没有像其它地方一样办严厉的善后(杀一批回民叛亂民众)。从此,马占鳌换来了西北马氏七、八十年的“世袭军阀”,左右中国西北政局一直到1949年才结束。第一集团就是马占鳌和他的后人马七五(左宗棠亲自为马七五改名为马安良)、马廷(襄力),三代三人。第二集团就是身为马占鳌得力助手的马海宴家族,他的后人马麒再及马步芳马步青,三代五人,成为“青马”的创始人,世代镇守西宁。第三集团就是马福祥集团,这个集团与前两个集团不同处在于,他们在“陕甘回变”中立场始终是站清廷这一边的,他的后人们就是马鸿宾马鸿逵

影响

这场战乱被视作冷兵器时代最后一次超大規模的种族屠杀,并极大地改变了陕甘两省的民族分布。在战争中,回民对在陕西、甘肃两省汉民展开屠杀,之后引来湘军报复。据《中国人口史》一书的统计,回民暴动前的咸丰十一年(1861年),甘肃(此时的甘肃包括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口为1945.9万人,战后的光绪六年(1880年)人口仅存495.5万人,人口损失达1455.5万人,比例达74.5%[2]。陕西人口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有1394万,从同治元年(1862年)到光绪五年(1879年)的17年间锐减至772余万,人口损失总数高达622万,大约占战前人口总数的44.6%。17年中,因战争原因造成的人口损失约有520.8万,在全部损失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3.7%,而灾荒期间损失的人口不过101.2余万,占全部损失人口的比例仅有16.3%[1]


战争的残酷屠杀,可见甘肃各县的县志。甘肃镇原县志记载:“四乡堡寨攻陷无遗,而县城独全,盖四乡之人逃出虎口者,生后入城避难。是月初九日……,全城糜烂,死者不知其数。”据《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统计,战前前镇原县人口26.9万,战争损失23.4万,损失比例为87%。宣统《甘肃新通志》卷47记载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回民“陷平凉城府官……员死节者百余,士民死者十数万。”《中国人口史》记载,甘肃泾州四县,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时有人口92.8万,战争中人口逃亡和死亡82.2万,损失88.6%。据该书推算,同治年间平凉府(包括华亭,隆德,平远,海城,固原)人口逃亡和死亡249.1万,占战前人口的88.6%。左宗棠入甘肃时,形容“遠近城邑寨堡,慘遭殺掠,民靡孑遺。平、慶、涇、固間 ,千里荒蕪,彌望白骨黃茅,炊煙斷絕,被禍之慘,實為天下所無”。[6]

阿古柏军的射击訓練

在战乱期间,西北回民对世代相邻并且是回民血统主要来源的西北汉人平民进行大规模屠杀。马长寿《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调查记录》中记录,当时回军攻破村寨之后,四处寻人杀人,有躲入地窖中,军人就用辣椒面燃熏,窖中老少熏死大半。这种残忍的手段使得陕西人口锐减,田地、灌溉渠等基础设施被破坏,乱后关中不少地区千里赤地,一片残破景象。直到光绪年间,“长安、咸宁、华阴等县多狼,三五成群,路人多有戒心,且鼠害尤甚,一猫贵至千钱”。其次,曾经闻名天下的秦商就此一蹶不振,例如大荔县,严、赵两家都是“盖省的财东”,不仅广置田产,拥有大量土地,而且兼营商业,在陕西、山西、四川等省都有商号,赵渡镇属朝邑县,该镇阎家是闻名全国的大财东,阎家出了户部尚书、军机大臣,东阁大学士阎敬铭。这些秦省的精英阶层损失严重,例如大荔县的赵权中在村堡被攻破后,被回民杀害。西安六村堡在遭受回民围攻时,曾向外大量撒放金银元宝等物以求解围,然而回民不为所动,六村堡终于被攻破,居民遭受屠戮,财货亦为所掠。泾阳县号为西北汉口,本为关中经济之重心,商路之枢纽,后被回民先后攻破两次,从此一蹶不振。但至今,部分回民后代仍认为是汉民挑起冲突,对汉人的屠杀是合理自卫,并嫁祸于清政府。

此次战乱对回民也损失惨重。战前陕西省有回民170万人,在该省人口中占有相当比重,而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关中地区。1880年陕西回民人口谷底数不会超过15万,战乱中损失的回民在160万口左右,人口损失率高达91.4%。战后只有西安城内未参加作乱的3万回民得以幸存,少部分逃亡,其余人均已死亡。甘肃省回民在战争中的死亡率也相当高,但仍在该省居民中占有一定比例。一部分回民为逃避报复,随白彦虎逃至俄国,演变为今天的东干族

此外,当时的新疆局势也深受这场战争影响。同治三年底,浩罕国军官阿古柏占领新疆的大片领土,同治六年六月左宗棠进入陕西,阿古柏则在此之前已经在新疆建立了“哲德沙尔国”。而陕甘回乱恰恰阻挡了内地向新疆派送兵力和物资的道路,致使新疆孤悬,幸左宗棠平定陝甘战乱,进而及时进军新疆,平定叛乱,否则中国又经分裂之祸。


相關條目

另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路伟东. 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的损失. 禹贡网. 
  2. ^ 2.0 2.1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635页
  3. ^ [关陇思危录,卷一]
  4. ^ [关陇思危录,卷一]
  5. ^ [临潼县续志]
  6. ^ 路伟东. 清代陕西回族的人口变动. 禹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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