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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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八年(1892年),吳鈁中進士,擔任刑部熱河理刑司主事。光緒二十四年(1900年),因鎮壓義和拳之亂有功,升員外郎,江南、福建、京畿道監察御史、京城預審廳廳長,奉天提法司等職。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吳鈁被推舉為南潯鐵路總理,1915年,南潯路通車後調任浙江財政廳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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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八年(1892年),吳鈁中進士,擔任刑部熱河理刑司主事。光緒二十四年(1900年),因鎮壓義和拳之亂有功,升員外郎,江南、福建、京畿道監察御史、京城預審廳廳長,奉天提法司等職。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吳鈁被推舉為南潯鐵路總理,1915年,南潯路通車後調任浙江財政廳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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