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从秦朝至1995年的行政区划名,在今江苏省苏州市。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吴县,为会稽郡治所。后历为吴郡、吴州、苏州、苏州府治所。
1928年城区划出设苏州市,1930年5月16日,撤苏州市,仍并入吴县。1949年,吴县划出城区建苏州市,市、县分治。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新体制,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吴县隶属江苏省苏州市。1995年6月撤消吴县,设吴县市(县级),2000年12月撤消吴县市,改设苏州市吴中区和相城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