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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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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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女 |
| 政黨 | |
| 籍貫 | |
| 出生 | 1951年12月 山东昌乐 |
| 配偶 | 曹云龙 |
| 學歷 | |
|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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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1951年12月-),山东昌乐人;山东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研究生学历。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至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曾任长期担任山东省重要领导职务,并具体主持公、检、法工作。
目录 |
[编辑] 早年经历
吴爱英出生在山东省昌乐县红河镇清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姐妹三人中,她年纪最小,有机会多读了几年书。受过一定教育的吴爱英,在初中毕业后,当上了村里的妇女干部。此时,未满20岁的吴爱英给家乡人的印象是,勤劳、朴实、工作积极;再加上,在那个讲究家庭政治出身的年代,吴爱英自然就成了中共选择重点培养的对象。[1]
1971年,吴爱英被推荐作为“工农兵学员”,进入山东大学政治系学习。1973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共昌乐县党校任教员。但没过多久,她就被调到昌乐县高崖公社,任党委副书记,并由此进入政界。
[编辑] 步步高升
虽然,吴爱英在中共政坛是从最底层的公社党委书记做起的;但是,因为年轻、肯干,她能够不断地被提升。1975年起,吴爱英调任中共昌乐县委常委、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第二年,晋升为中共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相当于副县长),兼城关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时年25岁。1978年,吴爱英就被调任共青团昌潍地区委员会书记;1982年又晋升为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由共青团系统被提拔、并在这里工作了十年的吴爱英,在1989年调任山东省妇联副主任;不久又晋升为妇联主任;1993年7月,被任命为山东省副省长。[2]
在担任山东省主要领导工作的时候,吴爱英曾多年主管公检法的工作。其任内最大的政绩,就是1995年“济南交通警察”的优秀形象受到中央肯定,江泽民为之题词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而“济南交警”的事迹也就获得全国性的推广和学习。[3] 所以,在1998年副省长任期结束之际,吴爱英晋升为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并于四年后出任第十届山东省政协主席。
2003年11月,在山东老家历练三十多年后,吴爱英终于获得机会,走向了人生更大的政治舞台。
[编辑] 接掌司法部
吴爱英的教育背景是政治学,而她现在依然是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正规法律专业教育尚未完成。但是,因为她在山东的工作成绩和雷厉风行、果断严谨的工作作风,2003年11月,吴爱英被宣布以正部级身份出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协助部长协调司法部全面工作。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为接班而准备的。[4]
2005年7月,前任部长张福森退休,吴爱英顺利晋升为部长;从而成为继史良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位女司法部长。让一个不懂法律,没有接收过正规教育的“工农兵大学生”,去中央党校专业混个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只会搞政治的女强人搞司法,可以想象中国的法治是个什么样子,中国的司法工作会有进步吗?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的悲哀。我门的吴爱英现任部长怎能和史良相提并论呢?希望中央任用干部的时候考虑让专业人士担任司法部长一职。
[编辑] 家庭生活
1978年,吴爱英和在昌乐县部队服役的江苏人曹云龙结婚;两人育一女。
[编辑] 參考文獻
- ^ 吴爱英:司法部女强人 原载《南方人物周刊》
- ^ 新华网资料:吴爱英简历
- ^ 纪念江总书记为济南交警题词 《光明日报》1998年10月17日版
- ^ 新任省部级高官挑政坛大梁 打破任期制已不鲜见 新华网
| 政府職務 | ||
|---|---|---|
| 前任: 张福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2005年7月- |
现任 |
| 官銜 | ||
| 前任: 韩喜凯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主席 2002年3月-2003年11月 |
繼任: 孙淑义 |
| 政黨職務 | ||
| 前任: 张福森 |
中国共产党司法部党组书记 2005年7月至今 |
现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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