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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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2005年7月至今
性別
政黨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籍貫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
出生 1951年12月
山东昌乐
配偶 曹云龙
學歷
經歷
  •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1992年-2007年)
  • 山东省副省长
    (1993年-1998年)
  • 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
    (1998年-2003年)
  • 山东省政协主席
    (2002年-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
    (2003年11月-2005年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2005年7月-至今)
  • 中共中央委员
    (2007年10月-至今)

吴爱英(1951年12月),山东昌乐人;山东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研究生学历。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至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曾任长期担任山东省重要领导职务,并具体主持工作。

目录

[编辑] 早年经历

吴爱英出生在山东省昌乐县红河镇清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姐妹三人中,她年纪最小,有机会多读了几年书。受过一定教育的吴爱英,在初中毕业后,当上了村里的妇女干部。此时,未满20岁的吴爱英给家乡人的印象是,勤劳、朴实、工作积极;再加上,在那个讲究家庭政治出身的年代,吴爱英自然就成了中共选择重点培养的对象。[1]

1971年,吴爱英被推荐作为“工农兵学员”,进入山东大学政治系学习。1973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共昌乐县党校任教员。但没过多久,她就被调到昌乐县高崖公社,任党委副书记,并由此进入政界。

[编辑] 步步高升

虽然,吴爱英在中共政坛是从最底层的公社党委书记做起的;但是,因为年轻、肯干,她能够不断地被提升。1975年起,吴爱英调任中共昌乐县委常委、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第二年,晋升为中共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相当于副县长),兼城关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时年25岁。1978年,吴爱英就被调任共青团昌潍地区委员会书记;1982年又晋升为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由共青团系统被提拔、并在这里工作了十年的吴爱英,在1989年调任山东省妇联副主任;不久又晋升为妇联主任;1993年7月,被任命为山东省副省长[2]

在担任山东省主要领导工作的时候,吴爱英曾多年主管公检法的工作。其任内最大的政绩,就是1995年“济南交通警察”的优秀形象受到中央肯定,江泽民为之题词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而“济南交警”的事迹也就获得全国性的推广和学习。[3] 所以,在1998年副省长任期结束之际,吴爱英晋升为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并于四年后出任第十届山东省政协主席。

2003年11月,在山东老家历练三十多年后,吴爱英终于获得机会,走向了人生更大的政治舞台。

[编辑] 接掌司法部

吴爱英的教育背景是政治学,而她现在依然是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正规法律专业教育尚未完成。但是,因为她在山东的工作成绩和雷厉风行、果断严谨的工作作风,2003年11月,吴爱英被宣布以正部级身份出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协助部长协调司法部全面工作。这样的安排,显然是为接班而准备的。[4]

2005年7月,前任部长张福森退休,吴爱英顺利晋升为部长;从而成为继史良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位女司法部长。让一个不懂法律,没有接收过正规教育的“工农兵大学生”,去中央党校专业混个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只会搞政治的女强人搞司法,可以想象中国的法治是个什么样子,中国的司法工作会有进步吗?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的悲哀。我门的吴爱英现任部长怎能和史良相提并论呢?希望中央任用干部的时候考虑让专业人士担任司法部长一职。

[编辑] 家庭生活

1978年,吴爱英和在昌乐县部队服役的江苏人曹云龙结婚;两人育一女。

[编辑] 參考文獻


政府職務
前任:
张福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2005年7月-
现任
官銜
前任:
韩喜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主席
2002年3月-2003年11月
繼任:
孙淑义
政黨職務
前任:
张福森
中国共产党司法部党组书记
2005年7月至今
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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