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湾同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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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台湾同胞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台湾(即中華民國1945年起即實際管轄統治的台灣地區[1][2])发表的公开信,被视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最早的政策性文件,其在历史上总共发表五次。其中,以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的最为著名,其内容主要为商讨结束两岸军事对峙状态、并提出两岸三通、扩大两岸的交流。

[编辑] 历史

《告台湾同胞书》首次发表於1950年2月28日,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所发表,首次提出要完成解放台湾的任务。

第二次发表於1958年10月6日,即八二三炮战结束後翌日,由毛泽东親自撰写,後由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所发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要求台湾共同对付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并指八二三炮战为惩罚性质及提前通知停止炮击金门七天。

第三次发表於1958年10月25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再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要求团结一致,与美国一起是没有出路,应团结一致对外。

第四次发表於1958年11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三告台湾同胞书》,但在当时并无公开发表。

第五次发表於1979年1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发表,同时,国防部部长徐向前发表了关於停止自1958年起对金門群島炮击的声明。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统一中国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应尽快结束分裂局面,统一中国,於此,并提出了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开放“两岸三通”、扩大两岸交流等方针。此次发表在国内外引发重大反应,被视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的最早政策。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1. ^ 林濁水. 論陳水扁控告美國政府. 自由電子報. 2009 [2011-5-26查阅]. 
  2. ^ 曹郁芬. 向美請願 扁沒告歐巴瑪. 自由電子報. 2009 [2011-5-26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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