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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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憲(1460年-1512年),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州(今湖北省鍾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弘治六年(1493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員外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連坐下詔獄,后貶為兗州通判。正德初年,恢復官職,歷任江西按察使司副使。華林馬腦民變,總督陳金檄周憲進剿,隨後攻打北門時,其戰敗被俘,罵不絕口,被肢解。朝廷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一同祭祀于忠烈祠。之後,給事中李鐸進言后批准,命有關部門每年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1]

[编辑]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忠義一》(卷289):“周憲,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詔獄,謫兗州通判。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後斬獲千餘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饑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幹先登逼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幹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廕一子,旌幹門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並旌,詔附祀忠烈祠。後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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