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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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憲(1460年-1512年),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州(今湖北省鍾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弘治六年(1493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員外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連坐下詔獄,后貶為兗州通判。正德初年,恢復官職,歷任江西按察使司副使。華林、馬腦民變,總督陳金檄周憲進剿,隨後攻打北門時,其戰敗被俘,罵不絕口,被肢解。朝廷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一同祭祀于忠烈祠。之後,給事中李鐸進言后批准,命有關部門每年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1]。
[编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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