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丹企業
| 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EDAN Enterprise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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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 | 1952年設立協成商行 1962年成立味正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972年更名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總部 | 中華民國台灣台中市沙鹿區興安路65號 (產品標示為台中市沙鹿區錦上街118號1樓) |
| 邮政编码 | 433 |
| 電話號碼 | +886 4 2662-2111 0800-461-015 |
| 標語口號 | 創新、專業、謙和、卓越 |
| 代表人物 | 創辦人:楊深波、楊清堂、楊棋楠、楊清欽 現任董事長:楊頭雄 |
| 產業 | 食品業、製造業、進出口業 (生物科技產品、保養品、消費性產品) |
| 產品 | 速食食品、味精、酵素、有機酸及其鹽、 濃縮糖蜜發酵液、化學肥料、飼料、 冷凍調理食品、飲料、藻類成品 |
| 服務 | 飲料代工、速食麵代工、 軟袋調理食品代工、礦泉水代工、 飲料代理、食品代理、酒類代理 |
| 員工人數 | 1406人 |
| 實收資本額 | 新台幣37億元 |
| 子公司 | 味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群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味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味丹(越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皇品食品有限公司 茂泰食品(廈門)有限公司 山東味丹雪花實業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味丹文教基金會 |
| 網址 | http://www.vedan.com |
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VEDAN Enterprise Corporation),簡稱味丹,是台灣的一家食品公司。初期以生產麩胺酸鈉(味精)為主力產品,目前為世界三大味精廠商之一。除味精外,1973年之後陸續投入速食麵、飲料、綠藻等領域,近年來也將經營觸角延伸至養生、保健、保養等產品發展,採取多角化經營。
目前味丹總部座落於台灣台中市沙鹿區,並於中國以及越南兩國投資設廠。
目录 |
[编辑] 歷史沿革
- 1952年,協成商行成立。
- 1954年,楊深波與二弟楊清堂、三弟楊棋楠、四弟楊清欽在台中縣沙鹿鎮北勢頭創立味正食品廠,以生產麩胺酸鈉(味精)為主。
- 1962年,味正食品廠公司化,定名為味正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70年,味正食品工業改名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73年,味丹企業成立速食麵廠,開始生產速食麵。
- 1974年,味丹企業投資東海綠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跨足生物科技產業。
- 1975年,東海綠藻工業改名為東海醱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84年,味丹企業成立東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1985年,味丹企業成立飲料廠,開始生產罐裝飲料。
- 1987年,味丹企業成立海外辦事處。
- 1991年,味丹企業在越南同奈省龍城縣福泰社成立味丹(越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味丹企業的飲料廠獲得經濟部工業局GMP認證。
- 1992年,味丹企業在上海成立上海味丹企業有限公司,味丹企業的飲料廠獲得農委會CAS認證與日本農林水產省果實飲料JAS認證。
- 1995年,味丹企業的速食麵廠與飲料廠獲得ISO 9002認證。
- 1996年,味丹企業在廈門成立茂泰食品(廈門)有限公司,味丹企業與東海醱酵工業合併為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997年,味丹企業成立A-one冰上世界。
- 2003年6月27日,味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掛牌價為0.89港元。
- 2003年11月6日,味丹企業獲得「2003國家生技醫療品質金獎(生物科技類)」。
- 2003年12月2日,味丹企業獲得「第七屆傑出生物技術產業發展獎(團體獎)」。
- 2004年7月,味丹國際(控股)收購上海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及味精業務,上海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改名為上海味丹企業有限公司並定位為中國區營運中心,廖瑞星擔任上海味丹企業有限公司第一屆總經理。
- 2005年,味丹企業的綠藻廠通過食品GMP認證體系晉升優級評核。
- 2005年11月,味丹(越南)企業完成收購味泰木薯澱粉有限公司,味泰木薯澱粉有限公司改名為味友。
- 2005年12月22日,味丹國際(控股)與山東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合資成立山東味丹雪花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味丹食品有限公司改名為上海皇品食品有限公司。
- 2012年5月19日,被押超過8年的味丹少東楊世銘,因走私海洛因磚曾被判兩次死刑,官司纏訟9年,5月2日更八審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7日火速駁回上訴,楊無期徒刑定讞,無法因羈押時限超過8年而獲釋。[1]
[编辑] 走私毒品
味丹少東楊世銘走私30公斤海洛因案,更二審至更七審都判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更八審今天維持更七審判決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楊世銘被羈押將滿8年,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五條今年5月19日生效施行,若是全案無法在這天之前判決確定,楊世銘將被釋放;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表示,承審法院將依法處理;楊世銘若被釋放,將是台南高分院首名適用速審法的在押被告。
高職學歷的楊世銘,染上吸毒惡習,民國92年12月和寮國毒販「山老大」協議購買海洛因磚,楊世銘先是透過在越南認識的侯國柱(判無期徒刑,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介紹認識王慶財(判刑13年,羈押台南看守所)後,再決定以進口越南魚貨夾藏毒品方式入境。
楊世銘及侯國柱2人在寮國購買海洛因磚100塊,淨重30公斤200多公克,民國93年1月9日夾藏在魚貨中,以漁船運載至高雄市前鎮新港碼頭時,被雲林地檢署破獲。
雲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求處死刑,但雲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及更一審改判死刑,但更二審以毒品未售出楊世銘就被捕,對社會尚未造成重大損害,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訴訟期間,楊世銘在台南看守所吃齋唸佛、勤寫心經,更三審至更七審也都被判處無期徒刑。
速審法第五條規定,審判中的羈押期間,累計不得超過8年;羈押期滿仍未判決確定,視為撤銷羈押,法院應將被告釋放。
楊世銘於民國93年5月7日被羈押,今年5月6日滿8年,獲得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