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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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於前356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分兩次進行,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6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对秦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主要内容有:
| 措施 | 目的及作用 |
|---|---|
|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 | 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度,开墾荒地,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 |
|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 | 打破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的政治势力 |
| 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 | 实行中央集权。 |
|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 发展经济,壮大地主阶级经济力量 |
|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 | 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
| “燔诗书而明法令” | 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 |
[编辑] 影響
商鞅在秦國實行變法,使得秦国经济发达,军事强大,奠定了秦始皇統一全中國的基礎,也成功地把法家思想带进上层建筑,影响了中国人两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