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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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刑,实际上分為缢死和勒死两种。
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将人的頸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紧颈部绳索,从而引起死亡。勒死则是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绞刑一般是指执行死刑。又称問吊、首吊、繯首死刑等。粤語稱吊頸,閩南語稱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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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方法和原理
一般而言,把要死的人吊在樹上或樑上是最简单的方法。這种方法亦称為上吊。現時執行時通常將犯人双手反绑,站在活門上(南韓的絞刑是坐在活門上執行的),黑布蒙頭(在日本的絞刑多數是用白布條蒙眼,而昔日英國則用白色的頭套),然後在頸子繫上絞刑繩。當執行者拉開活門,犯人就會頸椎折断致死。
亦有像拔河那样的缢杀方法,即兩组人員在兩旁拉扯绳索,勒死在中间的人。
缢死的原因相当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幾类:
- 颈部大动脉受压迫以至于血管闭塞,导致脑部缺氧死亡(绝大多数)
- 頸椎折断导致中枢神经破坏(高处下坠,只有在問吊中发生)甚至頭部掉落
- 一般吊繩圈套人的脖子後頸處上方會有一段螺狀繩結,當受刑人落下時,勒緊的脖子使得後腦自然向後仰,和該繩結因落下作用力牽引反彈,繩結力道足以將後仰的人頸椎折斷,達到快速致死作用
- 气管闭塞导致窒息(虽然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死亡的主因,但实际上极少发生这种情况)
- 因颈部神经受压而引起的心脏骤停
行刑時所用繩索的長度亦需經過充分計算,在早先多個失敗案例的背景下,英國政府制定官方絞刑公式表,用以科學計算體重和繩索間的關係。現今,雖然英國已經廢除死刑,但在包括新加坡在內的未廢除死刑的英聯邦國家仍以此表為標準計算繩索長度。
[编辑] 吊起
即使在这种最不可能造成瞬间死亡的方式中,大部分犯人都不会挣扎很久,因为勒紧的绞绳阻塞了动脉向脑供血。
[编辑] 短距墜落
与吊起类似,方法是让犯人站在梯子,马背,马车等物上,然后撤去脚下物体令其死亡。 纳粹战犯Karl Hermann Frank在1946年于布拉格被如此处刑。
[编辑] 長距墜落
長距墜落(long drop)可說是最人道的絞刑執行方式,也是目前最常用的絞刑方法。絞繩可視死刑犯身高體重不同決定其長度,做最適當的調整,通常介於1.5到2.7公尺之間。劊子手將絞繩套住死刑犯的脖子,然後打開地上的活門,使得死刑犯由高處墜落,因而擰斷頸椎,瞬間失去知覺,並在幾分鐘內造成腦死。[1][2] 例如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海珊便是被此方法處死的。目前新加坡、伊拉克、馬來西亞、以及日本等國家就是使用這種方式行刑,而之前許多歐美及英聯邦國家及地區也曾用此方法處決犯人,如英國、加拿大及香港等。
[编辑] 標準墜落
由爱尔兰人Samuel Haughton提倡,从1866年开始在英国采用并传播开来的方法,使用1.2-1.8米长的绳子,被认为是一种人道的方法。一些纳粹德國战犯如里宾特洛甫就是这样被绞决的。
[编辑] 繯首死刑
繯首死刑(Garotting)最初用於西班牙,利用螺旋技術,將受刑人的頸部勒住,然後窒息而死。當犯人會坐上繯首架,劊子手會將繯首架上繩子套住受刑人的脖子,而絞繩後方綁著一支短棍。這時,隨著劊子手轉動把柄,絞繩便會將死刑犯的頸部緊緊套住,然後痛苦的窒息致死。但隨著科技進步,1852年西班牙發明較新型的繯首死刑,將繯首架機械化,這樣能幫劊子手省力,也希望能減少受刑人的痛苦。新的執行方法將原本的絞繩取代為螺絲釘,至於固定死刑犯的頭部,改用鐵繯加以固定。當劊子手轉動短柄,螺絲釘會從頸部後方鑽進脊椎內,然後切斷頸椎。但這樣的方法並不一定能減少受刑人痛苦,因為螺絲釘不一定會鑽進脊椎內。[3]
[编辑] 概況
世界各国均曾以绞刑处決犯人。在西方,多数情況下,受绞刑的都是平民或是重大刑案犯人(貴族多用砍头),因此使用绞刑被当作是侮辱的象征。因此,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許多以绞刑处死,而不是用軍人使用的槍決方式。
在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是較高等的死刑。與西方相反,王、公貴族或三公宰輔等高官,為了保留屍體的完整性,通常會請求皇帝“自縊賜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因為在中國,身首異處是不榮耀的象徵。
英国曾以問吊作為其车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会在此阶段中死去。
現今世界上仍以絞刑處決死囚的主要國家為日本、韓國與部分阿拉伯國家。
[编辑] 著名受刑人或自殺者
- 晉恭太子申生(前656年,驪姬之亂,被賜死)
- 漢戾太子劉據(前91年,巫蠱之亂舉兵反抗,兵敗逃亡自殺。)
- 吕布 (198年被曹操处刑)
- 司馬穎 (306年被縊死)
- 譙縱 (413年自縊死)
- 孝莊帝元子攸(530年自縊死)
- 爾朱兆 (534年自縊死)
- 隋炀帝 (618年被缢杀)
- 杨贵妃 (756年應軍人要求,唐玄宗伤心赐死)
- 李懷光 (784年,朔方節度使)
- 吳用 (水滸傳英豪,與花榮對吊宋江墳前樹)
- 花榮 (水滸英豪,與吳用對吊宋江墳前樹)
- 岳飛 (1142年除夕夜於杭州「風波亭」內被雙獄卒持白稜巾處刑)
- 張士誠 (1368年於南京被朱元璋迫自縊)
- 魏忠賢 (明末大太監,1627年被貶鳳陽途中令自縊)
- 明思宗 (1644年亡國之君,自縊死)
- 王承恩 (太監,效忠明思宗,與明思宗相互對吊殉)
- 蘇克薩哈(終鰲拜誣陷蘇克薩哈「背負先帝」,「別懷異心」,以24項罪名逼令康熙帝將其處死。康熙不同意,認為「核議未當,不許所請」,鰲拜竟要脅康熙執行,最後蘇克薩哈被處絞刑。)
- 和珅 (1799年因貪污鉅款,被清仁宗嘉慶赐死)
- 王有齡(浙江巡撫,1859年太平軍攻佔杭州城破,自縊於衙門桌樑)
- 李續賓 (湘軍名將,太平軍攻佔三河之役,自縊於戰場枯樹)
- 安重根 (朝鲜爱国志士,因刺杀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1910年被处决)
- 余清芳(1915年西來庵事件抗日失敗,1915年處刑)
- 山下奉文(二戰時日本陸軍大將,1946年受刑)
- 东条英机 (二戰時日本首相、大將,1948年受刑。在二戰失敗之時曾切腹自殺,但未遂。后被處以絞刑。)
- 板垣征四郎(二戰時日本陸軍大將,1948年受刑)
- 武藤章 (二戰時日本陸軍中將,1948年受刑)
- 三狼(即李渭、倪秉堅、馬廣燦三人,1962年因謀殺及綁架罪名被處決)
- 阿道夫·艾希曼 (二戰時納粹德國高官,1962年處刑)
- 傅雷 (1966年自缢死)
- 江青(1991年5月14日在酒仙桥软禁住所自缢死亡)
- 三毛(1991年1月4日在台北榮總病房內以絲襪自縊而亡)
- 于楓(女藝人,1996年10月24日於自宅自縊,六天後不治)
- 宅間守(因謀殺和侵害他人身體於2004下半年處刑)
- 萨达姆·侯赛因 (伊拉克前總統,2006年處刑 薩達姆為絞刑)
- 宮崎勤(因傷害他人身體和謀殺於2008上半年處刑)
- 顾城(1993年10月8日在新西兰縊死)
- 阿爾弗雷德·約德爾(二戰時納粹德國將軍,1946年10月16日在紐倫堡大審因戰犯罪處死。6年後被宣判無罪。)
- 威廉·凱特爾(二戰時納粹德國將軍,1946年10月16日在紐倫堡大審被判「重大戰犯」有罪,因此被盟軍執行絞首極刑。)
- 雷政儒(台灣名醫雷子文之子,1994年11月3日時在臺北泰山區飛彈指揮部吊死,疑點重重,被懷疑是一宗謀殺案,但官方以「雷政儒自殺」結案,其父雷子文遂憤而自殺。)
- 倪敏然(台灣知名演員,2005年5月1日時在宜蘭頭城郊區,被發現於一棵蓮霧樹上上吊身亡多日。)
- 朴容夏(박용하)(南韓男藝人,2010年6月30日在自家房間內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