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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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都會區,依據官方定義歸類為「次都會區」,是以嘉義市為核心都市,並包含了部份嘉義縣的行政區所組成的都會區,是嘉南平原上重要的都市化地帶。
依據主計處在2010年5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上述定義範圍連同全台灣各種統計地區的分類定義,將在當年12月25日停止適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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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编辑]
為一個以林業、糖業及其他農業所發展起來的次都會區,是台灣農業重要產地,位於南台灣、嘉南平原中央。人口約52萬人[2](包含太保市、民雄鄉和水上鄉)。
| 所在縣市 | 鄉鎮市區 |
|---|---|
| 嘉義縣 | 太保市、民雄鄉、水上鄉 |
嘉義次都會區 [编辑]
1985年出版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聚居地、都市化地區及都會區分布圖》內之嘉義次都會區。以嘉義市為中心都市,都會區包含嘉義市、民雄鄉、水上鄉、中埔鄉。總區域人口約38.5萬人。[3]
| 中心都市 | 衛星市鎮 |
|---|---|
| 嘉義市 | 水上鄉、民雄鄉、中埔鄉 |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 ^ 「中華民國統計地區標準分類」自99年12月25日起停止適用. [2010-05-18].
- ^ 89年普查統計結果表─台閩地區住戶數、人口數及平均戶量
- ^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聚居地、都市化地區及都會區分布圖》書內之定義及各鄉鎮市之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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