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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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简称卧龙特别行政区或卧龙特区),原称“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于198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同年7月改名“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1]。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的辖区与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全重合,并与国家林业局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卧龙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四川省的一個特殊行政区,现有人口5343人,由卧龙镇和耿达乡组成,在行政区划上属汶川县,但實際实际管理则是由四川省林业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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