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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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住(巴利文:satipaṭṭhāna,梵文:smṛtyupasthāna),亦称四念处、四念处观、身受心法,為上座部佛教的根本修行方法。亦稱內觀。指從「身」體、感「受」、「心」、「法」四個面向,建立持續及穩固的覺知,明瞭其身不净、苦、無常及無我的本質,斷除所有的貪瞋痴煩惱,從所有的痛苦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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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
從原始佛教的觀點,四念住被認為是原始佛教修行的核心[1]。在原始佛典中,提到四念住,就是指修行;提到修行,就是指修習四念住。四念住和修行可視為同義詞。
说一切有部把修行此观列入三贤位中,分为“别相念住位”和“总相念住位”。前者是按身、受、心、法分别观想,也称“自相别观”;后者是从身、受、心、法的总体上观想,也称“共相别观”[2]。北傳小乘行人于五停心观之后修四念处观。依五停心以止行人之乱心,即是禅定,依四念处以发行人之观慧,即是毗婆舍那。
内容 [编辑]
四念住最完整的闡釋,參見《大念处经》[3](南传佛教经典载《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汉传佛教经典载《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譯)。
身念住 [编辑]
第一念住为身念住,观察身体为不净物。身体内外,污秽充满,没有干净之处,故观身为不净[4]。其下为六种修行方式:入出息、威仪路、正知、厌恶作意、界作意、九墓地,以此修行逐渐达到无所依而住,不会对世间事物有所执著。
- 入出息:如实观察自己的呼吸。其中分为四个阶段:入出息、长短息、全息、微息[5]。
- 威仪路:如实了知行、住、坐、卧四种威仪[6]。
- 正知:在一切行为中保持四种正知:有益、适宜、行处、无痴[7]。
- 厌恶作意:是指因为身体不净,而厌恶身体的三十一个组成部分[8],以摒除我执[9]。
- 界作意:指四界分别,为观察身体内的地、水、火、风四大種[10]。
- 九墓地:是指人死后的各种肉体败坏的色相:膨胀青瘀脓烂相、食残相、断坏相、血涂相、筋腱连骨相、散乱相、白骨相、陈年白骨相、骨粉相[11]。
有时候会把九墓地分为九种不同的身随观业处,和其他五项合为十四种身随观业处。入出息念、厌恶作意此两种为安止业处,修习入出息念可以达到第四禅,修习厌恶作意可以达到初禅。其余十二种为近行业处,只能达到近行定。
受念住 [编辑]
第二念住为受念住。佛陀指导观察九种受念: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有物染的乐受、无物染的乐受、有物染的苦受、无物染的苦受、有物染的不苦不乐受、无物染的不苦不乐受[12]。
观察感受,感受就是苦乐的感觉,快乐从痛苦的因缘而生出,又生出新的苦乐,世间并无实在的快乐,所以观受为苦[13][14]。
心念住 [编辑]
第三念住为心念住,佛陀指导观察十六种心:有贪心、离贪心、有瞋心、离瞋心、有痴心、离痴心、昏昧心、散乱心、广大心、不广大心、有上心、无上心、得定心、无定心、解脱心、未解脱心[15]。
观察心念的无常,念念生灭,更无常住之时,故观为无常[16][17]。
法念住 [编辑]
第四念住为法念住,其下分五种:五盖、五取蕴、六处、七觉支、四谛。
- 五盖,即修习禅定的五种障碍:欲贪[18]、瞋恚[19]、昏沉与睡眠[20]、掉举和追悔[21]、疑[22]。[23][24]
- 五取蕴,即五蕴,色、受、想、行、识[25]。
- 六处,即六内处与六外处,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26]。
- 七觉支,即七种觉悟因素: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27];
- 四谛,即四圣谛:苦、集、灭、道[28]。
观察法的无我,法为除上三者所余的一切,法无自主自在之性质,所以观察为无我[29]。
四念处为佛教重要的修行解脱方法,修行此道,能够达到清淨有情,并超越愁、悲,消除苦和忧,并能得道验证涅槃[30]。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 《阿含經》:「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住。」「如是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於此法、律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 《法门名义集》,“四念处大小乘名有异,观身不净、观受有苦、观心生灭、观法无我是小乘四念处;观身如虚空、观受内外空、观心但名字、观法善恶俱不可得,是大乘四念处。”
- ^ 渥德尔; 王世安. 《印度佛教史》. 商务印书馆. 2000-1: 81–83页. ISBN 9787100026826 (中文).
-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是故比丘修行,以内身(即己身)为验,观察其身;或以外身为验,观察其身。或其念住,业已成就9,不间思惟,余身在兹。是故,诸比丘众,比丘修行,应如是以身为念,观察其身。”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內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身』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在行走時,了知『: 我行走。』或站立時,了知『: 我站立。』或坐著時,了知:『我坐著。』或躺臥時,了知:『我躺臥。』無論身體所處如何,只是如實地了知。如此,或於內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內外身隨觀身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身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身』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诸比庫,比庫在前進、返回時保持正知,向前看、向旁看時保持正知,屈、伸〔手足〕時保持正知,持桑喀帝、缽與衣時保持正知,食、飲、嚼、嚐時保持正知,大、小便利時保持正知行走、站立、坐著、睡眠、覺醒、說話、沉默時保持正知。”
- ^ 《清净道论》等义注,通常在此三十一基础上再加上“脑”而成三十二身分。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對此從腳底以上、從髮頂以下、為皮膚所包的身體,觀察充滿種種之不淨:於此身中有頭髮、身毛、指甲、牙齒、皮膚,肌肉、筋腱、骨、骨髓、腎,心、肝、肋膜、脾、肺,腸、腸間膜、胃中物、糞便,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油膏、唾液、鼻涕、關節滑液、尿。”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如其住立,如其所處,以界觀察此身:於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諸比庫,猶如熟練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學徒,殺了牛並切成肉片之後,坐在四衢大道。同樣地,諸比庫,比庫如其住立,如其所處,以界觀察此身:於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如同比庫見到被丟棄在墓地裏的屍體,死後經一日,經兩日或三日,已經腫脹、青瘀、膿爛。他比較於此身:此身也有如是之法,如是之性,無法避免如此。”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感到樂受時,了知:『我感到樂受。』感到苦受時,了知:『我感到苦受。』感到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感到不苦不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樂受。』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苦受。』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時,了知:『我感受到無物染的苦受。』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感受到有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時,了知『: 我感受到無物染的不苦不樂受。』
-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诸比丘众,今者比丘感觉乐受,自知正感乐受,感觉苦受,自知正感苦受,感觉非苦非乐受,自知正感非苦非乐受。或感觉肉体乐受……或非肉体乐受……或其念住业已成就,不间思惟,余受如是,乃得自在无惑,不执着于世间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內外受隨觀受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受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受』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於有貪心,了知:『有貪心』;離貪心了知:『離貪心』。有瞋心,了知:『有瞋心』;離瞋心,了知:『離瞋心』。有癡心,了知:『有癡心』;離癡心,了知:『離癡心』。昏昧心,了知:『昏昧心』;散亂心,了知:『散亂心』。廣大心,了知:『廣大心』;不廣大心,了知:『不廣大心』。有上心,了知:『有上心』;無上心,了知:『無上心』。得定心,了知:『得定心』;無定心,了知:『無定心』。解脫心,了知:『解脫心』;未解脫心,了知:『未解脫心』
-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就此言之,比丘应了知情欲之思之为情欲之思。”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如此,或於內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內外心隨觀心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心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心』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對五蓋而於法隨觀法而住。諸比庫,比庫又如何對五蓋而於法隨觀法而住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內〔心〕存在欲貪,了知:『我內〔心〕有欲貪。』內〔心〕不存在欲貪,了知:『我內〔心〕沒有欲貪。』他了知未生起的欲貪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欲貪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欲貪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瞋恚,了知:『我內〔心〕有瞋恚。』內〔心〕不存在瞋恚,了知:『我內〔心〕沒有瞋恚。』他了知未生起的瞋恚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瞋恚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瞋恚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昏沉、睡眠,了知:我內〔心〕有昏沉、睡眠。內〔心〕不存在昏沉、睡眠,了知:我內〔心〕沒有昏沉、睡眠。他了知未生起的昏沉、睡眠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昏沉、睡眠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昏沉、睡眠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掉舉、追悔,了知:『我內〔心〕有掉舉、追悔。』內〔心〕不存在掉舉、追悔,了知:『我內〔心〕沒有掉舉、追悔。』他了知未生起的掉舉、追悔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的掉舉、追悔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的掉舉、追悔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內〔心〕存在疑,了知:『我內〔心〕有疑。』內〔心〕不存在疑,了知:『我內〔心〕沒有疑。』他了知未生起之疑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之疑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之疑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
- ^ 世親《俱舍論》卷第二十一:諸煩惱等皆有蓋義。何故如來唯說此五。唯此於五蘊能為勝障故。謂貪恚蓋能障戒蘊。惛沈睡眠能障慧蘊。掉舉惡作能障定蘊。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令乃至解脫解脫智見皆不得起。故唯此五建立為蓋。
- ^ 隋智顗《修習止觀坐禪法要》:“問曰:「不善法廣,塵數無量,何故但棄五法?」答曰:「此五蓋中,即具有三毒等分,四法為根本,亦得攝八萬四千諸塵勞門。一、貪欲蓋,即貪毒。二、瞋恚蓋,即瞋毒。三、睡眠及疑,此二法是癡毒。四、掉悔,即是等分攝。合為四分煩惱:一中有二萬一千,四中合為八萬四千。是故,除此五蓋,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了知〕:『如是色,如是色之集,如是色之滅;如是受,如是受之集,如是受之滅;如是想,如是想之集,如是想之滅;如是諸行,如是諸行之集,如是諸行之滅;如是識,如是識之集,如是識之滅。』”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了知眼,了知色,也了知緣此二者而生起之結;他了知未生起之結如何生起,了知已生起之結如何捨斷,也了知已捨斷之結於未來如何不再生起。”“如此,或於內法隨觀法而住,或於外法隨觀法而住,或於內外法隨觀法而住。或於法隨觀生起之法而住,或於法隨觀壞滅之法而住,或於法隨觀生起、壞滅之法而住。他現起『有法』之念,只是為了智與憶念的程度。他無所依而住,亦不執取世間的一切。”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諸比庫,於此,比庫內〔心〕存在念覺支,了知:『我內〔心〕有念覺支。』內〔心〕不存在念覺支,了知:『我內〔心〕沒有念覺支。』他了知未生起的念覺支如何生起,也了知已生起的念覺支如何修習至圓滿。”(其他六觉支依此理。)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再者,諸比庫,比庫對四聖諦而於法隨觀法而住。諸比庫,比庫又如何對四聖諦而於法隨觀法而住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如實了知:『此是苦。』如實了知:『此是苦之集。』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如實了知:『此是導至苦滅之道。』”
- ^ 《大正新修大藏经·中阿含经》第24卷,僧伽提婆,《大念住經》:“然则云何,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观察诸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比丘修行,以法为验,当就五盖,观察诸法。如何……?就此而言,诸比丘众,当比丘内心贪欲意向生起,知有内心贪欲意向。彼亦明了,贪欲意向,原所未有,如何生起。已生起者,如何弃除。已弃除者,如何未来不复生起。”
- ^ 《巴利大藏经·长部》(第22卷《大念住經》):“正如所說的:『諸比庫,此一行道,能清淨有情,超越愁、悲,滅除苦、憂,得達如理,現證涅槃,此即是四念處。』乃因此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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