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练
团练,中國古代的地方民兵制度,在鄉間的民兵,亦稱鄉兵。孙鼎臣据《周礼》:“今之团练乡兵,其遗意也”,“无比闾族党则伍两卒旅为乌合之兵;无保甲则乡兵为乌合之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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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民兵起源
源於周朝時的保甲制,使民“相保相受”、“相及相共”,“五家为比使相保,五比为闾使相受,四闾为族使相葬,五族为党使相救,五党为州使相賙,五州为乡使相宾。族施邦比之法,十家十人八闾俱为联,使之相保相受,刑罚庆赏相及相共。”[2],春秋時,齊相管仲嚴行“什伍法”:“輔之以什,司之以伍,伍無非其人,人無非其裏,裏無非其家”,使“奔逃者無所匿,遷徙者無所容,不求而約,不召而來”。至五代後晉,發展出民壯、弓手、團練等各類鄉兵。
[编辑] 唐代團練使
唐代設有團練使一職,類似民間的自衛隊隊長,以管理团练事务。宋代置诸州团练使,北宋蘇軾曾任黃州團練副使。明代取消团练使,改以按察使、兵备道分统团练诸务[3]。
[编辑] 明朝
顺治二年(1645年5月)夏,大順軍闖王李自成在湖北通山九宮山死於地主團練之手,當時跟隨在他身邊的只有義子張鼐和二十餘名士卒。
[编辑] 清代团练
起源于19世纪初嘉庆时期对分散式暴动的白莲教起义,當時八旗、綠營嚴重腐化,擾民有餘,不足以禦敵,合州知州龔景瀚上《堅壁清野並招撫議》,建議設置團練鄉勇,令地方绅士训练乡勇,清查保甲,坚壁清野,地方自保。办团经费均来自民间,且由练总练长掌握。
[编辑] 鄉勇
鴉片戰爭時,林則徐在廣東三江各鄉鎮組織鄉勇及民團抵抗英國海軍,取得成功。团练開始被收編於正規軍隊。
[编辑] 湘軍
咸丰元年,湖南人罗泽南的學生王珍开始编练民兵。至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起义,1854年初,曾國藩以團練為基礎,加上兵勇、伕役工匠等編成陸軍十三營六千五百人、水師十營五千人,共一萬七千人,人稱湘勇或湘軍,“兵隨將轉,兵為將有”,全軍只服從曾國藩一人。湘軍驍勇善戰,成為清軍主力,鼎盛時兵力達五十多萬人,因而有“無湘不成軍”的民諺。民國時亦有言:“中國若為德意志,湖南即是普魯士”。
[编辑] 注釋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書目
- 金鐘博:《明清時代鄉村組織與保甲制之關係》,載於《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2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