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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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公安部一局)

Chinese police badget.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Red star.svg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公安部制发。

主要官员
局长
副局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机构类型 公安部内设职能局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联系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 公安部政治保卫局
????-????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是關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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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主题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又称公安部一局,前身是公安部政治保卫局

目录

[编辑] 组织结构

[编辑] 国保局

[编辑] 国保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简称国保支队国保,原称「政治保卫支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所辖地级市公安局下的支队。

国保支队内设机构一般为办公室、情报信息与对外联络科、社会调查与基层基础工作指导科、民族宗教领域侦察科、反颠覆破坏侦察科、高校文化及经济领域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科、国内安全保卫案件侦察科(机动侦察大队),反邪教侦察科,均为副科级。[1]

国保支队的成员属于国家公务员,不少人毕业于公安警察院校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国保支队的主要专业书籍包括:《国内安全保卫学》、《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释义与新版法律文书制作指南》等。[2]

[编辑] 監控對象

據推测會被國保列為監控的对象可能主要包括政治异议人士[3]、被其认定的非法组织(有的被认定为邪教组织[4]维权人士[5]民族宗教人士以及上访者(被地方政府称为越级上访)[6]

这些被国保监控的人群通常有一些关联之处:

  1. 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他们不一定是社会名人,但是他们在中国国内,有广泛的人际关系或为一群共同命运伙伴的代言人。
  2. 有自己独特的主张——在经济文化政治领域,与当局或“主旋律”持有不同的观点并且坚持表达自己的意见。
  3. 涉及维权——或者维护经济权益,如小区业主失地农民等;或者维护文化权益,如画家艺术家;或者维护政治权利,如坚持新闻和表达自由的记者作家,坚持自治团体的家庭教会成员和支持达赖喇嘛藏传佛教信徒等;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这三者是相互联系的,维权不是独立地维护单个权利,实质为同时维护生而为人的权利以及作为公民的基本权益。
  4. 国内安全保卫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背叛国家罪 二、分裂国家罪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八、投敌叛变罪 九、叛逃罪 十、间谍罪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十二、资敌罪 十三、诽谤罪 十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十五、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十六、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十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十八、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十九、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二十、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二十一、侮辱国旗、国徽罪 二十二、侮辱国旗、国徽罪 二十三、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十四、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二十五、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二十六、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二十七、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编辑] 争议

  • 部分人[谁?]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认为该支队与盖世太保类似,不利于社会的民主进步。
  • 因国保的监控对象可以是不确定成分的任何公民,国保支队之职能实质上与前东欧国家的国内秘密警察机关一致,其机构设置违背人权与法律,其行动与性质也常常出现有害于社会民主进步的一面,则与极权政治制度有关。[來源請求]
  • 对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的一些材料虽有充分证据但因为极权国家缺乏独立的司法制度和机构,此类安全部门的违法问题无法得到公众监督。
  • 国保支队在行动中常采取突击、秘密的方式,曾被维权人士报告其有不遵循通常的法律程序的行为:不出示证件、恐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7][8][9][10]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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