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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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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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官员
主任 张德江
副主任(3) 骆 琳 杨焕宁 肖亚庆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组织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03]89号)
办事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国家安监总局
联系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03年10月29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據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現任委員會主任是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副主任為骆琳杨焕宁肖亚庆

目录

[编辑] 主要职责

  1. 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 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编辑] 现任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编辑] 历任负责人

[编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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