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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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筛选应聘国家公务员的应征者,所进行的一年一度考试,简称“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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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述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 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 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编辑] “2+X”考试模式
7个非通用语职位和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探索实行“2+X”模式,“2”是指公共科目,即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银监会:“X”主要是指专业考试;
- 外交部等驻外机构招录的日语、法语等非通用语职位:“X”主要是指外语考试。
- 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等系统计划录用的特殊专业职位,如核监管、大气物理、地球物理以及民航类飞机驾驶等专业:将会单独划定公共科目的合格分数线,以保证专业人才的录用。
[编辑] 歷年考試狀況
[编辑] 2010年度
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144.3万,计划录用15526人。
[编辑] 2011年度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141.5万人,计划录用16236人,实际录用15290人。
[编辑] 2012年度
133万考生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同时参加2011年11月27日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外语水平和专业科目),招考职位增加到约1.8万个。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探索实行“2+X”模式,部分考生已在26日下午完成了“X”的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1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计算综合成绩的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一半,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有46个招录职位的报考比例超过1000∶1,其中,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报考比例最高,为4124∶1。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关、国税、气象、海事、民航、铁路公安等直属机构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报考比例相对较低,甚至有少数岗位无人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占整个国家公务员招考总数的10%到15%)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所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定为2011年10月15日。中央机关继续拿出不低于录用计划10%的职位,招收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西部志愿者”等4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编辑]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1]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 ^ 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11-22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