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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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始于2001年,其前身的主体是律师资格考试。根据现行的制度,除非在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前就已经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要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就必须通过统一司法考试。由于其难度和非常低的通过率,有“大陆第一考”之称。[來源請求]
[编辑] 历史
1994年,大陆律师考试首次向港澳台地区开放,三地共有359人参加,台湾只有三人通过考试。不久律考大门因为“配套设施没跟上”而关闭。
2008年,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突破37万人,实际参考人数近32万人。当年,中国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向台湾居民再次开放,据官方数据,当年有818名台湾人获准参加考试。
中国司法部于2009年颁布通知,明确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25日,现场确认时间是7月1日—20日,考试时间是9月19日和20日
[编辑] 外部链接
- 司法考试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