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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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中国政府为建立完备的珍贵古籍档案,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而由文化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一份名录,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迄今中国共有9859部国家珍贵古籍。
-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392部,2008年3月1日公布)
- 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4478部,2009年6月9日公布)
- 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989部,2010年6月11日公布)
[编辑] 外部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
- 中国古籍保护网
- 一封被「解密」的信----关于《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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