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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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的“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目标而建设,由于目前仍处试验性阶段,因此各保护区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待日后条件成熟时正式命名为“文化生态保护区”。
迄今全国共有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编辑]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列表
-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福建省)
-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安徽省、江西省)
- 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青海省)
-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四川省、陕西省)
-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 (广东省)
- 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湖南省)
- 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 (浙江省)
-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山西省)
- 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山东省)
- 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云南省)
-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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