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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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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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官员
主任 温家宝
副主任 李克强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组织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10]12号)
办事机构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属国家能源局
联系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10年1月22日

国务院能源委员会是根據2010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現任委員會主任是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温家宝,副主任為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李克强

下设“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目录

[编辑] 主要职责

  1. 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
  2. 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 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编辑] 历任主任

  1. 温家宝(2010年1月至今)

[编辑] 现任组成人员

主任

  • 温家宝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

  • 李克强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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