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種典型由國家力量主導的資本主義制度,国有、国有控股、国营为主导的资本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定義是:“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