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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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英語)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主席 馬英九總統兼任)
秘書長 胡為真
副秘書長 葛光越鄧振中劉志攻
任命者 總統
任期 除事務官之外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 秘書處
附屬機關 國家安全局
部門資訊
成立日期 1951年2月20日
所屬部門 直屬於總統
授權法源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員額 108人
聯絡資訊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國旗 中華民國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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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簡稱國安會)是中華民國主理國家安全的專責機構,直屬於總統,依據1993年12月30日制定公布、2003年6月5日修正、同年6月25日公布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設立,下轄國家安全局

1992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明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明定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第二條)。並明文規定總統為主席(第三條),出席人員為副總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謀總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國家安全局局長(第四條)。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由總統特任,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第六條),並有一到三位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的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會務(第七條)和五到七位諮詢委員(第九條)。

目录

[编辑] 歷任首長

國家安全會議的主席是中華民國總統,但實際上的負責人是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這裡所說的首長是指國安會秘書長。

[编辑] 國防會議時期

[编辑] 國安會議時期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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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source.org/wiki/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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