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 (191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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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于1912年至1913年间的國民黨是宋教仁建立於中華民國初年、主張內閣制的民主政黨;與日後孫中山由中華革命黨所改組的中國國民黨既有關係也有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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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中國同盟會原是清末的一個秘密的革命團體,在1912年3月公開化後,吸收了很多新會員,仍能堅持革命理想;但由於孫中山于1912年3月辭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加上後來第一次唐紹儀內閣于6月請辭,使同盟會在中央的政治勢力消失;袁世凱遷都北京後,把持政局,而在北京亦有很多前清的舊官僚,同盟會受舊勢力包圍,加上部份保守派及同盟會的分支——民社及光復會,組成了共和黨,使同盟會有江河日下之勢。
在這情況下,宋教仁為了避免同盟會再度分裂,加上為了實現他自己的內閣政治理想,以及確保同盟會在北京臨時參議院的席位保持多數,不顧部分同盟會會員的反對,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組成了國民黨,目標是依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組成國民黨的內閣,掌握政治實權。
而與同盟會等革命人士之主張向來南轅北轍之君主立憲派人士,也合民主黨、共和黨、統一黨三黨為進步黨,與國民黨爭奪政權。
[编辑] 成立
1912年8月5日至11日,中國同盟會、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分别派代表共同磋商合并事宜。各党推举的代表分别为:[1]
- 中国同盟会推举:宋教仁、仇亮、刘彦、汤漪、张耀曾、李肇甫
- 统一共和党推举:马邻翼、彭允彝、王树声、张寿森、谷钟秀、殷汝骊
- 国民共进会推举:王宠惠、徐谦、陆定、沈其昌、王善荃、蒋邦彦、马振宪、姚憾
- 共和实进会推举:董之云、许廉、夏树仁、晏起
- 国民公党推举:虞熙正
8月13日,中国同盟会发布了改组为国民党宣言。8月14日,孙中山和黄兴为中国同盟会改组国民党一事,在上海联合致电中国同盟会海外各支部以征求同意。[1]
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大会在北京湖广会馆召开。該黨由中國同盟會(同盟會)、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共和實進會等五团体改組而成。[1]
- 理事长:孙文(宋教仁代理)
- 理事(9人):孙文、黄兴、宋教仁、王宠惠、王人文、王芝祥、张凤翙、吴景濂、贡桑诺尔布。
- 参议(30人):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徐谦、王善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沈秉堃、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
- 备补参议(10人):尹昌衡、袁家普、唐绍仪、唐文治、 胡汉民、王绍祖、高金钊、许廉、夏仁树、贺国昌
- 名誉参议(7人):溥伦、钮永建、徐绍桢、姚雨平、林述庆、马安良、张锡銮
國民黨的人事組織有理事九人、參議三十人、候補參議十人及名譽參議七人。九位理事分別是: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王寵惠、王人文、王芝祥、吳景濂、張鳳翽及蒙古人貢桑諾爾布,以孫中山為理事長;因為孫中山亦是當時全國鐵路督辦(总部在上海),故此實際黨務則由宋教仁代理。
[编辑] 組織及黨綱
国民党本部设于北京,下设总务部、政事部、文事部、交际部、会计部、政务研究会等机构。
国民党在中国各省以及海外各埠设立支部,在中国国内各交通口岸设立交通部。
國民黨的黨綱有五條:(一)保持政治統一、(二)發展地方政治、(三)厲行種族同化、(四)採用民生政策及(五)維持國際和平。
[编辑] 國會選舉及「宋案」
1912年底到1913年初的中華民國國會選舉中,國民黨若不計跨黨人士,在參議院274個席位中贏得132個席位,在眾議院596個席位中贏得269個席位,在參眾兩院中成為多數派,代理事長宋教仁可望成為國務總理。
在國會正式召開第一次會議之前,袁世凱發電召宋教仁赴北京面商國事,宋教仁認為大局已定,遂毅然起行;臨行前,陳其美曾經囑咐宋小心袁世凱;于右任亦勸宋改行海路,皆不為宋所接納。宋教仁終於在1913年3月20日晚上10時於上海火車站被行刺,兩日後去世,時年32歲。
數日後,正凶武士英及協凶應夔丞落網,並且在應夔丞家中搜出了一封代國務總理趙秉鈞給他的密電碼一冊、「叮囑『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的密函一份及多件由內務部秘書洪述祖指使他行刺宋教仁的電函;故此不少歷史學家都認為袁世凱是幕後主謀,但亦有部份人認為幕後主謀者為趙秉鈞。
[编辑] 二次革命及國民黨的分裂
在「宋案」發生後,國民黨內部彌漫著悲憤的情緒,黨內一致認為袁世凱是幕後主謀;但在追究責任的方式上存在著分歧:孫中山力主立即起兵討袁,理由是袁世凱是前清的重臣,但對革命及滿清首鼠兩端,加上擁兵自重,用現代法律起訴的形式去討回公道是行不通的,倒不如趁袁世凱的軍費(即是善後大借款,共兩亿銀元)尚未到手,乘勢首先發難,或許有些勝算,但與會者只有戴季陶一人贊成;其餘的黨員支持黃興的建議:用法律起訴的方式去控告袁世凱,理由是國民黨沒有任何強大的兵力去對袁興師問罪,加上其時是民國時期,是現代共和政體,國民黨又是國會中的多數黨,應該訴諸法律而不是武力,若袁世凱公然撕毀法律,到時再起兵亦不遲。
故此國民黨首先請江蘇都督程德全向國會提出成立特別法庭去處理「宋案」,但被國民黨籍的司法總長許世英駁回,他認為訴訟應由地方法庭開始,不可越級,成立特別法庭是干預司法獨立。另外同時只有孫中山要求國民黨籍的江西都督李烈鈞、安徽都督柏文蔚及廣東都督胡漢民宣佈獨立,但三督馬上回覆沒有足夠的實力;而孫中山在武漢進行的地下活動又被黎元洪搗破,其他國民黨員包括黃興,則只靠法律起訴的方式去控告袁世凱,忽視積極的軍事佈署,令袁世凱可以對國民黨先發制人。
當袁世凱向六國列強商議的善後大借款繞過國會程序到手之後,受到國民黨的國會議員及湖南都督譚延闓、江西都督李烈鈞、安徽都督柏文蔚、廣東都督胡漢民四位都督反對,此時孫中山自知不敵,為了國民黨不被袁世凱及北洋軍閥剿滅,願意用和平方式解決「宋案」,但袁世凱堅持撤換國民黨籍都督李烈鈞、柏文蔚及胡漢民。1913年7月,孫中山在上海召開黨務會議,決定興師討袁,發動「二次革命」。
7月12日,李烈鈞首先宣佈江西獨立,接著江蘇、安徽、上海、廣東、福建、湖南及重慶亦宣佈獨立,黃興被任命為討袁軍總司令。但不到兩個月就被袁世凱的部下及唐繼堯所擊敗。孫中山、黃興、李烈鈞、柏文蔚、陳炯明、陳其美、胡漢民等相繼流亡日本。
孫中山在檢討「二次革命」失敗原因時發現,國民黨於「宋案」後未能即時討袁,以致令袁世凱收到善後大借款後對國民黨先發制人。而最根本的原因是國民黨不但失去像同盟會一樣的革命精神,散漫無力,而且有很多投機份子、政客、軍閥、市井之徒混入。因此,在「二次革命」期間,有很多黨員便各自打算,並未服從理事長孫中山的號令,例如譚延闓;更甚者,有些國民黨員根本就否定革命,後來支持袁世凱稱帝。
有鉴于此,孫中山決定將國民黨改變成為一個充滿革命精神、行動一致的中華革命黨,再進行討袁。但對於中華革命黨的組織辦法 — 尤其是立誓服從孫中山及打指紋為記的做法,黃興、李烈鈞、柏文蔚、陳炯明等均未能接受,故此未有加入,而另組歐事研究會,對外仍用「國民黨」的名稱,在一定程度上繼續反袁。
至于在國內的國民黨本部,已經將孫、黃等參與「二次革命」的人的黨籍取消,劃清界線。此時的國民黨處於分裂狀態。
[编辑] 國會開幕及勒令解散
反觀在國內,袁世凱並未因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而立即被定為非法組織;因為他需要國會選舉他為正式的大總統,而國民黨是國會的多數派,將其解散即是令國會癱瘓。1913年10月6日,国会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收缴国民党议员证书。国会因人数不足而无法开会。1914年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
[编辑] 護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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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重建、護法運動及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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