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center for Tradltlonal Arts(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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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 | 柯基良 |
| 副主任 | |
| 主任秘書 | |
| 組織編制 |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2003年10月 |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 授權法源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 |
| 聯絡資訊 | |
| 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
|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稱傳藝中心,位於台灣宜蘭縣五結鄉冬山河畔,佔地24公頃,主要任務為統籌、規劃、推動傳統藝術的調查、保存、傳習及推廣工作,並使傳統藝術能獲得新生、發展與創新;園區開放參觀,成立以來已成為宜蘭縣的重要觀光景點;另於台北市設有「民族音樂資料館」,專責民族音樂之調查、蒐集、研究、保存及展示推廣等工作。「民族音樂資料館」已在2003年10月29日開放。
2008年3月6日,傳藝中心與台灣國家國樂團、國立國光劇團、國立臺灣豫劇團、獨立為臺灣音樂中心的民族音樂資料館整合成為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變成5個派出單位其中的1個,全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傳統藝術中心。但2011年1月20日行政院通過文化部組織法和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草案,並撤回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組織法草案,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中止籌設。
目录 |
[编辑] 歷史
1990年,中華民國政府擬定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其中提出了「籌設東北部民俗技藝園計畫」。1995年,「籌設東北部民俗技藝園計畫」轉型為「傳統藝術中心籌設計畫」,並定位為文建會的附屬機構。1995年2月28日,行政院「台(84)文字第07121號函」原則同意「傳統藝術中心新建計畫」。
1996年1月,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成立於台北市。2002年1月28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正式掛牌運作並進駐宜蘭縣。2003年9月22日,傳藝中心公告招商,展開招商作業。2003年10月4日,園區先行以自行營運方式對外開放。2003年11月24日,園區招商截止收件,僅有協和國際多媒體與統一超商投標。2003年12月3日,傳藝中心評選協和國際多媒體為最優申請人、統一超商為次優申請人。2003年12月8日,傳藝中心將評選結果分別通知協和國際多媒體與統一超商。
2004年3月5日,協和國際多媒體傳出跳票新台幣三千多萬元。2004年3月18日,協和國際多媒體向法院聲請重整。2004年3月29日,傳藝中心甄審會議決議撤銷協和國際多媒體資格,改與統一超商議約。
2004年6月30日,傳藝中心與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與蘭陽文教基金會共同籌組的公司)簽約,契約規定傳藝中心委託統一蘭陽藝文從2004年9月28日起負責園區營運至2010年9月27日,傳藝中心本身則專心於藝術保存工作。2004年7月6日,傳藝中心在台北市西門紅樓舉辦簽約記者會,統一企業董事長高清愿、文建會副主任委員劉萬航與宜蘭縣長劉守成等人均親自出席。
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27日,園區試營運。2004年9月28日,園區正式營運。2012年5月20日起,傳藝中心將由文化部管理,組織法是日實施。
[编辑] 歷任首長
- 柯基良(首任,最後1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籌備處主任)
- 林朝號(第2任)
- 林德福(第3任,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主任,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局長、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 柯基良(第4任,文建會主任秘書兼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代理主任、主任)
- 陳兆虎(現任,文建會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副主任代理主任)
[编辑] 園區簡介
園區佔地24公頃,硬體建築及景觀空間規劃上結合了傳統與現代,相當具有特色。園區主要區分為入口處及停車場區、行政中心區、住宿區、演藝廳區、工藝坊區、產業景觀區等區域。
園區展示系統開放收費參觀,分為「動態」和「靜態」兩大類。動態展示是以園區內市街聚落區以及水岸的露天舞台、田園景觀區等為主,定時會舉辦不同的技藝展演活動,靜態展示則以展示館的傳統工藝美術與戲劇館文物陳列室的音樂戲曲相關文物之展示為核心。另結合許多特色商店,販售地方名特產、工藝品等。
園區與冬山河親水公園間另闢有無污染環保電動船來往。單程15分鐘,票價新臺幣50圓整。
[编辑] 行政中心
包含行政中心、會議中心與學員宿舍,本區不對外開放。
[编辑] 傳統戲劇展演區
包含戲劇館、曲藝館、臨水劇場、戶外廣場與雨天表演場,定期舉辦各項表演活動。
[编辑] 傳統戲劇傳習區
包含戲劇館與曲藝館傳習教室、工藝傳習所與圖書館,可供園區藝師教學使用。
[编辑] 傳統建築體驗區
此區以拆卸重組的方式保存有廣孝堂、黃舉人宅兩個歷史建物,另新建有文昌祠、戲臺等傳統建物。
[编辑] 傳統工藝推廣區
[编辑] 生態景觀探索區
[编辑] 休息服務區
[编辑] 民族音樂研究所
「民族音樂研究所」成立之目的,旨在本國音樂資源之調查、研究、保存與推廣工作,業務以臺灣各族群之音樂為範疇,涵蓋範圍包括歌謠、說唱、戲曲、傳統器樂、舞蹈音樂、儀式音樂及當代音樂等。「民族音樂研究所」為保存及推廣服務之需,另設有「民族音樂資料館」,結合尖端科技與網際網路,提供數位化與自動化的服務,藉由現代科技工具,保存珍貴的民族音樂有聲、文圖史料。「民族音樂研究所」與「民族音樂資料館」同址合設,業務與功能相輔相成,是為臺灣民族音樂之保存、研究、運用與推廣,最重要的機構之一。
「民族音樂研究所」的成立過程艱辛,歷經十餘年波折。初時有鑑於長久以來臺灣在歷史與地理上的複雜性,形成豐富多元的民族音樂寶藏,而無一機構司職民族音樂事宜,故文建會於1990年成立「民族音樂中心籌備小組」,由劉萬航擔任召集人、許常惠擔任副召集人,開始推動相關軟硬體的籌備工作,該籌設計畫亦納入行政院核定正式列管計畫。經過多年協調、規劃,與積極爭取設置之土地,1999年7月29日「民族音樂中心籌備處」正式成立運作,是為「民族音樂研究所」之前身。由於經費調撥,2000年6月,文建會配合政府資源整合及組織精簡政策,重新將「民族音樂研究所」功能定位,暫緩硬體興建計畫,改以民族音樂之調查、蒐集、研究、保存及推廣等軟體業務為主,並調整組織型態併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2002年1月,「民族音樂研究所」正式成立,建地原為農委會借予「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之辦公處所,經協調續借予設置「民族音樂資料館」。經過重新設計、規劃與遷入,「民族音樂資料館」於2003年10月29日正式對外營運。
2008年3月6日,民族音樂資料館脫離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獨立,成為臺灣音樂中心,與台灣國家國樂團、國立國光劇團、國立臺灣豫劇團、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同樣是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底下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的派出單位,全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臺灣音樂中心。
[编辑] 民間藝術保存工作
[编辑] 外部鏈接
- (正体中文)(英文)(日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入口網站
- (正体中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計畫案例介紹〉
- 臺灣音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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