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圖博
藏区
བོད་
地区
綽號:雪域、世界屋脊
*             西藏流亡人士定义的历史意义上的西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設的藏族自治地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中的实际控制部分 *             印度宣称(中国实际控制的)阿克赛钦地区 *             中国宣称(印度实际控制)的藏南地区 *             其它历史上属于西藏文化圈的地区
  •             西藏流亡人士定义的历史意义上的西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設的藏族自治地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中的实际控制部分
  •             印度宣称(中国实际控制的)阿克赛钦地区
  •             中国宣称(印度实际控制)的藏南地区
  •             其它历史上属于西藏文化圈的地区
坐标:29°42′N 91°06′E / 29.7°N 91.1°E / 29.7; 91.1
国家
民族
 • 民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傈僳族蒙古族汉族
 • 语言藏语宗喀语锡金语门巴语珞巴语傈僳語蒙古語汉语西南官話
主要城市

藏区藏地藏語བོད་威利转写bod,拉萨音:[pʰøʔ]),即广义上的西藏,又譯圖博[1][2]圖博特[3][4],位于青藏高原之上、喜馬拉雅山以北,是藏族以及門巴族珞巴族的聚居地,現今亦有漢族及其他民族居民。西藏是地球地勢最高的地區,平均海拔有4900米,因此有“世界屋脊”之稱。藏區的不少地區終年積,因而被漢人習慣的稱為雪域藏語གངས་ལྗོངས威利转写gang ljongs)或雪域藏區藏語བོད་ཁ་བ་ཅན威利转写bod kha ba can)。藏區也是亞洲許多河流的發源地,因而西藏的環境與中國印度等國水文關係匪淺。

区域涵盖[编辑]

传统意义上的藏文化圈由以下三個部份组成:「安多」地區、「康区」以及「衛藏」。

爭議[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說的「西藏」指的是西藏自治區,而傳統的西藏範圍包括目前受印度控制但中國聲稱拥有主權的藏南(与現印度管辖的阿魯納恰爾邦大部分重合),基本相當於清中後期[5]和民國[6]時期由拉薩政府所管轄的整個區域。西藏自治区以外的青海、甘肃、四川和云南四省藏族聚居区合称“四省藏区”。

西藏流亡政府定義的「西藏」,又稱「大西藏地區」,則包含當今西藏自治区、青海及小部分的甘肅四川雲南,其總體面積相當於現西藏自治區的兩倍,[7]大致相當於唐代以來藏族的傳統聚居區。广義的藏语區域和藏民族區域还包含不丹錫金拉達克与尼泊爾北部山區。西藏流亡政府聲稱,1950年前達賴喇嘛管理衛藏康區安多三個西藏傳統省。[8][9]西藏流亡政府和自由西藏聲明這種看法被多數西方組織接受。[10][11][12][13][14]这一区域面積约250萬平方公里,相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面积的26%,但并不包含由南亞印度共和国所控制的阿鲁纳恰尔邦(中国称藏南地區)、锡金邦拉達克不丹王国等其它历史上属于西藏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15]

西藏流亡政府将大西藏地區主張是團結流亡藏人的重要主張,如果西藏流亡政府決定不追求大西藏地區,就會與海外流亡藏人中的東部藏人(主要是康巴人),以及其他周邊藏人族群造成分裂,永久性的破壞流亡藏人社區的團結。[16][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強烈反對这一概念,将西藏流亡政府的主张称作大藏区[6]。达赖喇嘛也驳斥中国政府指控,自称从未提出过大西藏概念,指西藏的宗教文化本身就不止于西藏自治区,还包括了所有藏区,应该在中国法律规定的所有藏族自治地方实现真正的自治。[17]

藏南地区[编辑]

藏南地区包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故乡达旺,位于喜马拉雅山脉南侧。根據麥克馬洪綫,約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劃歸英屬印度,藏印的邊界綫被向北移動了將近一百公里

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间,在印度北部城市西姆拉舉行的由中華民國政府英屬印度西藏噶廈三方代表參加的西姆拉會議上產生的一系列文件和協議,其中包含了麥克馬洪綫中華民國政府的與會代表拒絕在協議上簽字,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政權都不承認其國際法效力。西藏代表在英国促进西藏独立的前提下接受麥克馬洪綫[18][19]。后也轉而不承認麥克馬洪綫。[20]

印度獨立後宣称繼承前英屬印度的一切國際法,以該協議做为藏南领土要求。2008年6月4日,當時還兼任政治職務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在接受《新印度时报英语Navbharat Times》记者采访中表示,位于阿鲁纳恰尔邦(中方所称的藏南地区)的达旺属于印度领土,承认《西姆拉條約》及麦克马洪线有效。[21][註 1]

历史[编辑]

自古以來,藏区特殊的地理位置阻絕了外來勢力的侵擾,也保留了獨特的地域文化。自石器時代即在青藏高原活動的各個族群,多數融合成為今日的藏族,而其綿延至今的文化中最引人矚目的,正是在他們的生活中無所不在的宗教色彩。最早在藏区大部建立完整的政权可能是源于青藏高原西北部的象雄国。根據藏族所信奉的原始宗教「苯教」的傳說,苯教产生于象雄。有证据显示古国象雄开始于铁器时代。象雄兴旺时可能包括今天大部分藏区,包括象雄和蕃两个民族。只是到了聂赤赞普时代,吐蕃部落兴起,逐渐脱离了象雄王室脆弱的统治,加之苏毗的崛起,切断了象雄王室与东部象雄(多康地区)的联系,以后的象雄就只限于今天阿里和克什米尔了,位于吐蕃的西北部。象雄的后期,在天山南部,以葱岭一带的藏北出现了唐旄,在和山南地區雅隆河谷的髮羌两支部落。[22]

广义西藏的概念起源於西元七世紀至九世紀的西藏帝國(漢語稱為「吐蕃帝國」),這是西藏政治擴張最大的時期。[23]:1髮羌的一支,吐蕃部落,在7世紀由松贊干布首次實現統一,结束了西藏的远古时期,进入了统一的吐蕃王朝时期。吐蕃王朝与唐宋朝代的关系时好时壞,有联姻会盟,也有兵戎相见。吐蕃时期,西藏的文化艺术得到很多的发展,創制了藏文藏传佛教。藏传佛教的出现在西藏历史上影响深遠,不仅使历史上好战的羌族逐渐愛好和平,也完全地融入到西藏人的生活中,并成为从建筑到文学各个文化艺术领域的核心。

随着王朝内部权力争斗和社会矛盾的加剧,吐蕃王朝在九世纪下半叶崩溃;藏区进入了四百年的分裂时期。分裂时期没有统一的政权, 各部落群雄割据、互不相属。13世紀初,強悍的蒙古族在北方興起,成立蒙古帝国。从13世纪中叶开始,蒙古大军开始与西藏有接触。藏传佛教的薩迦派八思巴在与蒙古王子忽必烈(即后来的元世祖)會晤后,使忽必烈對佛法產生虔誠的信仰。忽必烈即位后建立了元朝,并设立宣政院(初为总制院)掌管西藏事务,由八思巴负责,由此建立了统一西藏的政教合一政权,开始了各教派統治時期。由於元世祖及其後的元朝皇帝的大力支持,宣政院的職權一直由薩迦派所掌握,負責統治整個西藏地區,直至元末。元朝还在西藏驻扎军队,设立各级官府和驿站,以保证当时薩迦派在西藏的地位和政令的推行。自13世纪后的约500年,不同的藏传佛教派系轮番执政,直到清朝在18世纪控制西藏。

1720年清军驱除入侵西藏的蒙古准噶尔汗国军队后,开始在西藏驻军,并设立驻藏大臣制度。18世纪中叶清廷下诏建立新的西藏官署,称为噶廈格鲁派達賴喇嘛在1720年代至1912年間,在西藏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府建國,1912年2月12日清宣統帝溥儀退位。至1912年底,残余的清朝軍队及驻藏大臣被完全逐出西藏十三世達賴喇嘛随后正式宣告自己對西藏的統治,[24]通常認為是西藏獨立運動之始源,一些人認為達賴喇嘛的宣告嚴格來說並不符合現代術語中的獨立宣言。[25]西藏的獨立不受中華民國政府承認,也未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承認。[26][27][28][29][19]1912年至1950年,西藏為事實上獨立自主的國家,但藏區部分地區如安多康區東部不受噶廈管轄,而是處於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之下。1950年,中共在對西藏的昌都戰役勝利後,中共和西藏签订《十七條協議》,正式把西藏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

当代统一藏区的政治争议[编辑]

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民委顾问平措旺傑在自傳中回憶道:1954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第十世班禪喇嘛訪問北京期間,毛澤東曾親自到達賴喇嘛住地拜訪。有一次,達賴喇嘛特地問到,西藏是否有自己的國旗(National Flag)。毛澤東說,以後應該讓中國的自治區都能夠打出自己的國旗,西藏打出西藏的國旗,內蒙打出內蒙的國旗。平措旺傑並表示:陳毅元帥“在一次黨內的高干座談會上講話時說︰ 應該向中央建議,將拉薩作為首府,以西藏自治區為主,並把被分割在鄰省的的所有東部藏區,建立一個統一的藏族自治區,這既照顧了藏人的普遍心愿,對藏族發展有利,又對漢、藏的親密團結、國家的統一和鞏固都有極大好處。” 這是后來西藏問題中“大西藏自治區”的最早出處。中央有了達賴喇嘛方面的合作,就可以考慮把所有藏人生活的藏地,包括川青甘滇的藏區都統一到西藏自治區。[10]1959年藏区骚乱十四世達賴喇嘛率眾離開西藏,在印度達蘭薩拉組建成西藏流亡政府

第十世班禪喇嘛在進行詳細與全方位的研究考察後於1962年撰寫的《關於西藏總的情況和具體情況以及西藏為主的藏族地區的甘苦和今後希望要求的報告》呈現在中國統治下西藏發生的災難和藏人遭受的損失,其中最後一章「自治區以外的西藏地區」提到:青海甘肅四川、與雲南等其他兄弟藏族地區藏人之悲慘比西藏的時間更長、更嚴重、更左傾。...千萬人遭到非正常死亡...這些在藏族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30][12]

1987年9月21日,达赖喇嘛在华盛顿对美国国会的演讲中提出解决西藏问题的五点和平计划,其中包括,把整個西藏轉化成為一個和平地區,要求中国军队撤出“大西藏”地区,印度軍隊從喜馬拉雅山靠近西藏的地區撤走。同時要求中國停止在西藏製造核武器及儲存放射性核廢料[31]達賴喇嘛主张的自治区域,包括1950年由噶廈管理的西藏地方及已建省的青海西康等地,囊括了中國境內藏族聚居的所有地區。包括现在的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全部地区,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区,甘肃的三分之二地区,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区,云南的一半,面积达240万平方公里,约占現代中国总面积的四分之一。[32]

西藏流亡政府已经和中国中央政府进行了数次磋商,[33]但是中共视达赖提出的“大藏区真正的自治”的主张为追求实质性藏独,[34]不接受他的主张,故而磋商无实质进展。2008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表示,藏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区域的划分,是遵照宪法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事实,综合考虑政治、经济与现实条件的基础上确立的。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更没有现实根据。[35]2011年,西藏流亡政府與中國中央政府進行第九輪談判對話之際,中国中央政府官員向西藏流亡政府代表介紹有關信息時強調要解決「西藏自治區和其他藏區人民生活水平」的問題,顯示中方承認西藏問題不僅僅是「西藏自治區」的範圍,而是「所有藏區」和所有藏人的問題。[25]

2013年10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指出,十四世达赖喇嘛宣称大藏区和高度自治,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26]2014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白宫会见达赖喇嘛。奥巴马对达赖喇嘛近年来的提出的“中间道路”表示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27]“达赖对外宣称不寻求“西藏独立”,但他从未停止反华分裂活动。达赖标榜所谓“中间道路”,幻想建立占中国领土四分之一、历史上从未存在过的“大藏区”,实际上是要搞“变相独立”。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会答应的。中央政府与达赖方面接触商谈的大门始终敞开。如果达赖真正希望接触商谈取得进展,就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彻底反思,停止一切分裂破坏活动。”

人口[编辑]

西藏自治区藏族居民占全部人口的92.8%,汉族占全部人口的6.1%;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藏区(不含青海西宁和海东地区)藏族居民占55.6%,中国政府所定义的所有藏族自治地区藏族人口占69%。按照西藏流亡政府的定义,包括西宁和海东地区,则藏族占全部人口的49.8%。[28]

语言[编辑]

藏区大部的傳統语言是藏语,分布在现在中国西藏自治区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四个地区。藏语又可分成三大方言:卫藏方言(即拉萨话)、康方言(德格话、昌多话)、安多方言。只有安多方言沒有區別意義的聲調。藏族不同方言的發音不同,對話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因為藏文是拼寫古藏语语音,不隨方言發音而改變,藏文的寫法還是相同。

藏文文学,内容豐富,源遠流長,是世界上最發達的文學之一。[36]最为著名的,除了藏传佛教大藏经,还有著名史诗《格萨尔王传》,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情詩集等,都是世界文學遺產中不朽的經典。

除藏语外,比较大的傳統语言还包括羌语嘉絨語。羌语主要分布在中国四川阿坝州汶川县茂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等地,是当地羌族人和藏族人操的语言。嘉絨語通行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宗教[编辑]

藏区的宗教主要是苯教和藏傳佛教。苯教,因教徒头裹黑巾,故又俗稱黑教,起源于象雄,是流行于西藏的巫教,崇拜的对象包括天地日月、雷电冰雹、山石草兽等各种自然物以及自然界的神灵和鬼魂。

藏傳佛教開始於西元7世紀中葉。當時西藏的松贊干布藏王先後娶了尼泊爾毗俱底公主中国唐朝文成公主。两位公主各自带来的佛教,最终在西藏形成了藏传佛教。[37]目前,藏傳佛教以格鲁派(又称黄教)势力最大。藏传佛教以卷帙浩繁,渊博深奥的藏文文献著称。有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藏语文与记录佛教原始经典使用的梵文有紧密的传承关系,从梵文翻译的内容,不论词意,藏语是唯一可以还原梵文的语言文字。[36]藏语文也是唯一完整地记录自释迦牟尼佛诞辰两千多年来,形成和发展的佛教教义、佛教哲学,以及佛教科学的文字,包括那烂陀传承中,所有的论典。特别是因明论典的教、学传承和方式,当今惟有在藏文中有完整记载和保存。[38]國學大師章炳麟評價西藏學術傳統:“既有文明之學,不受他熏”。[39]

藏传佛教領袖[编辑]

地理[编辑]

喜马拉雅山
羊卓雍錯

距今两亿年前,本区域原为一片汪洋大海,两千多万年前始在古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中大幅崛起,形成今日的高原地貌。西藏为青藏高原的主要部份;青藏高原,面积约250万平方公里,平均高度在海拔4000公尺以上,是全球最高最大的高原,素有“世界屋脊”之称。

高原上,日溫差甚大,所謂「一年無四季,一日見四季」正是形容年日溫差變化最佳的寫照。西藏高原地區遼闊,擁有豐富的能源,其中尤以太陽能水力地熱三者為最。西藏太陽能為全中國最豐富之地區。拉薩,即因年日照數在3000小時以上,而有「日光城」之稱。高原之上,亦為中國各大河流之發源地,如長江黃河雅魯藏布江瀾滄江怒江等。

湖泊[编辑]

音樂[编辑]

藏族是個能歌善舞的民族。藏族民族音樂的歌曲旋律高昂遼闊,大體上可以分為佛教音樂,宮廷音樂和民間歌舞音樂以及藏族的戲劇組成。

藏族民歌主要包括有「魯」、「諧」、「再柔」音樂高亢嘹亮,聽起來就有高原藍天遼闊的氣象,曲調悠揚,是以五聲為主音樂。值得一提的是它們囊括了所有人間宗教、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勞動愛情題材。歌舞形式有「諧」、「卓」。諧包括:「熱諧」、「康諧」、「堆諧」、「阿伽諧」。舞蹈也和音樂一樣,都離不開歌唱,所以“諧”和“卓”概括了所有藏區的舞蹈種類。它們只是地方特點各異,而表達的內容大致相同。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达旺六世达赖出生地。

参考文献[编辑]

  1. ^ 獨立特派員李瓊月、余榮宗. 我的名字叫圖博 (影片). 台北: 台灣公共電視台公民新聞. 2008-05-14 [2015-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2. ^ 【獨家專訪】藏人的心聲:請稱呼我們「圖博」. millenniummag.dudaone.com. 2016-02-06 [201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2). 
  3. ^ 祁发慧.作为边界现象的当代藏族汉语诗歌——以多康地区为例[J].阿来研究, 2018(1):11.
  4. ^ 百年西部人物德白[J].新西部, 2016(4):1-1.
  5. ^ 5.0 5.1 The double-edged sword of 'Greater Tibet'. 2009-03-11 [2017-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0). 
  6. ^ 6.0 6.1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廉湘民. 专家称所谓的“大藏区”从不存在. 2008年4月22日 [2017年7月3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7月20日). 
  7. ^ Le programme politique du Dalaï-Lama sous la loupe[失效連結]
  8. ^ «Au Loin La Liberté -Mémoires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自傳 法文版
  9. ^ 第十四世達賴的妹妹Pema Jetsun的《西藏·我的歷史》法文版«Tibet mon histoire» de Pema Jetsun, la sœur du 14ème Dalaï-lama
  10. ^ 10.0 10.1 五十年前的西藏之爭. [2015-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11. ^ Les Amis du Tibet A Ottawa (ATO). [2008-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16). 
  12. ^ 12.0 12.1 第十世班禪喇嘛, 七萬言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西藏流亡政府
  13. ^ Les amis de Université Le Tibet sous domination chinoise. [2008-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24). 
  14. ^ Le programme politique du Dalaï-Lama sous la loupe[永久失效連結]
  15. ^ Tibet at a glanc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英文)
  16. ^ Melvyn C. Goldstein.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China, Tibet, and the Dalai Lam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71. ISBN 978-0-520-21951-9. (英文)
  17. ^ 达赖喇嘛. “我们从未提出大西藏的概念”.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2010-03-14 [2023-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6) (中文(中国大陆)). 
  18. ^ "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China, and Tibet, Simla (191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ibet Justice Cente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trieved 20 March 2009
  19. ^ 19.0 19.1 Sinha, Nirmal C. The Simla Convention 1914: A Chinese Puzzle[永久失效連結], p.12 (PDF page 8),Reproduced from the Presidency College Magazine: Diamond Jubilee Number (Calcutta 1974)
  20. ^ Tsering Shakya. The Dragon in the Land of Snows: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Since 1947.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 279 [2020-09-11]. ISBN 978-0-231-11814-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30). (英文)
  21. ^ 美国之音中文网对达赖喇嘛承认达旺属于印度领土的报道[永久失效連結]
  22. ^ 西藏古老的象雄文明. [2011-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6). 
  23. ^ P. Christiaan Klieger. Greater Tibet: An Examination of Borders, Ethnic Boundaries, and Cultural Areas. Rowman & Littlefield. 2015-12-24. ISBN 978-1-4985-0645-8. (英文)
  24. ^ "Proclamation Issued by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 XIII (1913)". [2009-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25. ^ 25.0 25.1 中藏談判是唯一出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開放雜誌, 2013-1-6
  26. ^ 26.0 26.1 达赖集团鼓吹“大藏区” 国务院指其违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企业网,2013年10月22日
  27. ^ 27.0 27.1 中方敦促美方停止干涉中国内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京华时报,2014年02月23日
  28. ^ 28.0 28.1 《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
  29. ^ Grunfeld, A. Tom, "The Making of Modern Tibet", p258
  30. ^ 十世班禪及其《七萬言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
  31. ^ 達賴喇嘛的五點和平計劃---華盛頓,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2-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07). 
  32. ^ 藏学专家深入批驳达赖集团分裂言行. [201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12). 
  33. ^ 达兰萨拉——北京 第六次会谈简报 (一). [2015-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0). 
  34. ^ 官方媒体罕见长文斥达赖以自治之名行分裂之实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如果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不能在其领土上驻军,允许其管辖下的一个地方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保持外交关系,也就无主权可言。所以,达赖喇嘛主张的“真正自治”,实质上是要改变西藏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国中央政府对西藏拥有的主权。
    • “真正自治”是十四世达赖喇嘛西藏独立“三步曲”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即第一步通过谈判先回到境内来,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在国外搞了几十年的西藏独立活动未能取得任何成果,大多数西藏独立活动犹如隔靴搔痒,所以要回到西藏本土来,使西藏独立活动变得更直接、更有影响、更易见成效。第二步是通过“真正自治”实现夺权。第三步是通过“全民公决”最终实现大西藏独立的梦想。
    • 无论是达赖喇嘛的西藏和平五点计划,还是斯特拉斯堡“七条建议”,就连达赖身边的人都承认“……我们先求自治,然后把中国人赶走……(达赖的弟弟丹增曲杰在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的表示)”以及“……达赖喇嘛西藏和平五点计划和斯特拉斯堡建议的要求,无异于西藏独立……(中国《西藏杂志》编辑顿珠次仁在2004年撰写的《越过希望与想像解决西藏问题》文中语)”。
  35. ^ 统战部:所谓“大藏区”历史上不存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2008年11月10日
  36. ^ 36.0 36.1 有關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符其實自治的建議. [201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9). 
  37. ^ Liting Xu, Xiyuan Zhao, Xifan Wen. 中华五千年.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1年: 414 (中文(中国大陆)). 
  38. ^ 达赖喇嘛尊者在3·10西藏和平抗暴五十二周年纪念集会上的讲话. [201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2). 
  39. ^ 章太炎. 《中華民國解》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07年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