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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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主,(英文:Landlord),又名地主房東,他們是土地地皮的業權持有人,通常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租者。

成為地主有多種目的:

[编辑] 例子

明朝中葉以後,缙绅地主迅速崛起。士大夫一旦得志,其精神日趋于求田问舍[1]。地主憑藉政治特权,大肆兼并耕地,造成子粒不归于公廪。[2]江浙权豪庄田阡陌连亘,一家而兼十家之产。[3]

中國大陸農村,地主即是耕田土地的主人,出租土地給農夫(佃農)耕作,按協議徵收耕作物的百分點作租金。而土地的最終主人是國家,所以地主也要向國家交付地租

[编辑] 注釋

  1. ^ 《西园闻见录》卷四,《谱系》。
  2. ^ 《明宪宗实录》卷二三一。
  3. ^ 《明英宗实录》卷五,宣德十年五月。

[编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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