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经济
| 经济学 |
| 经济学分支 |
|---|
|
|
| 经济学方法 |
|
|
| 学科分支 |
|
行为 · 文化 · 演化 |
| 经济学列表 |
灰色经济又稱地下經濟或非正式經濟,是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一般认为国民经济可以分产两部分:正式的(正规的)经济和灰色经济(非正式、非正规的经济)。灰色经济是指政府所無法控制的經濟生產,包括所有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但是它们没有被列入国民经济总决算中,即没有被包括在正式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国民经济中真正的价值创造因灰色经济而未被全部反映出来。
目录 |
[编辑] 灰色經濟的種類
未被列入价值创造的灰色经济依性質可分為以及又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种是按照国民经济总决算的标准根本不应该被纳入计算的价值创造,还有一种价值创造,它虽然应当被纳入决算,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隐瞒)才未被列入。即政府調查徵稅外的隱藏經濟。
自給自足的活动一般合法,地下活动大多非法,但亦有例外,例如家庭補習教師為合法工作,但常因為避免徵稅或其他原因並無向政府申報有關生產,因此亦被列為地下經濟。
[编辑] 不納入計算的價值創造
[编辑] 隱藏經濟
[编辑] 合法隱藏經濟
- 家庭補習教師
- 其他私人性質的有償勞動
[编辑] 非法經濟
[编辑] 發展狀況
除了開發落後的國家外,某些高所得高稅負的福利國家也有地下經濟(如不報稅的勞力交易或性交易)。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灰色经济在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都有大幅度增长。比如在德国,估计就佔到正式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的15%到20%之间。导致灰色经济增长的原因,其通用的解释是灰色经济可以被理解为某种“逃避经济”。一國地下經濟的膨勃發展往往代表了稅制的失敗和公權力的局限性,国民经济从正式经济逃避到灰色经济,因为这种做法显然对他们有利,可以借此逃避正式经济的税收、社会保险费、行政管理负担和国家调控,而转换到大部分无税费和无调控的灰色产业。当正规经济的税费越高,监管越严格,灰色经济通常就越繁盛。因此,增长型的灰色经济表示国民和国家间的互相信任关系受到干扰。
经验表明,尝试通过对灰色经济活动的严令禁止、调查和惩罚来限制灰色经济一般意义不大。国家可以通过更多地消除逃避到灰色经济的原因——比如过高的税费和过严的监管造成的合法经济的高额成本(还有时间成本)。这意味着,国家要收回对国民的要求。这可以激励经济国民将他们的灰色经济活动资源转回到正式领域。
[编辑] 參考書目
[编辑] 專書部分
- 李庸三,錢釧燈. 臺灣地下經濟論文集. 台灣: 聯經出版公司. 1997-05-20 [2009-11-09]. ISBN 9570816791 (正体中文).
- Edgar L. Feige. The Underground Economies: Tax Evasion and Information Distor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2009-11-11]. ISBN 0521262305 (英文).
- C P Simon ; A D Witte. Beating the System - The Underground Economy. Auburn House. 1982 [2009-11-11] (英文).
[编辑] 論文部分
- Thomas Lemieux; Bernard Fortin; Pierre Fréchette. The Effect of Taxes on Labor Supply in the Underground Econom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march 1994, 84 (1): 231-254 [200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