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合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地市合并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变革当中的一种现象,是指“地区”和“地级市”合并。对“地区行政公署”和“地级市政府”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合并为一个“地级市”。

[编辑] 历史上的地市合并

[编辑] 参考资料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