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英语:Urban Planning),是处理城市及其邻近区域的工程建设、經濟、社会、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学科。它的对象偏重于城市物质形态的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主要内容有空间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植被和水体规划等内容。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位於城市管理之規劃、建設、運行三個階段之首,是城市管理的龍頭。
歷史上除了少部分都市外,大部分的都市發展大多雜亂無章自由發展,到了十九世紀,都市計劃藉著建築與工程學的進步成為了能以理性以及型態分析的方法透過物理設計來解決都市問題。1960年代之後都市設計模型理論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幫助拓展了都市發展的論域,如經濟發展計劃、社群社會計劃以及環境計劃。20世紀,部分都市計劃的課題演變為都市再生,或是透過都市計劃的方法將某些歷史悠久的城市進行都市再生。
由於城市的地價相對較高,所以容积率要好好利用。但在另一方面,若過份提高容积率,一方面可能會對周遭環境構成影響,另一方面亦會對附近的交通造成壓力。而對於都市再生,歷史因素及古蹟的保留亦是一個考慮因素。
目录 |
名称 [编辑]
核心概念 [编辑]
城市 [编辑]
在中国,“城”最早是一种大规模、永久性防御设施,主要用于防御野兽侵袭,后来演变为防御敌方侵袭,是人们居住、生活高度集中所在地。
“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早没有固定的位置,后常在居民点的井旁,故有“市井”之称,为经营场地,市逐渐吸引到人口比较集中、并有固定位置,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方才产生。“镇”与“市”原来有严格区别,“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关防者谓之镇”。到宋代末,镇才摆脱军事色彩,以贸易镇市出现于经济领域,成为县治和乡村集市之间的一级商业中心。近现代,镇也引申为一级政区单元,起到联系城乡经济纽带作用的较低级城镇居民点。
区域 [编辑]
城市规划的歷史 [编辑]
北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印度河文明被認為是最早發展都市計畫的文明。公元前2600年數千哈拉巴居民突然出現在城市之中,而這突然出現的人顯然是被計畫,外力所致的結果。某些居民顯然被安排要迎合一個有意識的,刻意安排的計畫。大城如摩亨約-達羅(Mohenjo-daro)和哈拉巴(Harappa)的街道也以完美的經緯所呈現,足以與現今的紐約市所相媲美。房子被設計為預防噪音,臭味以及小偷。這些都市也被發現擁有世界上第一個都市公共衛生系統(下水道系統)。
公元前408年希臘的希波丹姆(Hippodamus)通常被認為是西方的都市計畫之父,他所設計的米利都(Miletus),雖然古老卻是古都市計畫的範本。
古羅馬在都市計畫中使用了鞏固為目標的藍圖,用來發展軍事防禦以及居民的便利性。許多歐洲都市至今仍然保持這些結構的的要素,如杜林(Turin)。基本的計畫是一個包含都市各種服務的廣場,由緊密的街道所環繞並且由一座牆所包圍作為防禦。為了減少交通的時間,兩條對角線在四條呈四方型的馬路中心相交。河流通常流經都市,提供飲水以及傳輸,並將污水帶走。即便是攻城戰也是如此。
穆斯林被認為是第一個想到都市使用分區(formal zoning)的人,雖然現代西方的用法大多源自於Congrès Internationaux d'Architecture Moderne的想法。
西方世界在過去兩個世紀之中(西歐、北美、日本和澳洲)計畫和建築可以說一起走過了好幾大步。首先她們都是十九世紀的工業大城,這些地方大樓都被商業以及富裕的精英所掌控。大約是二十世紀初左右,一場主張提供人,特別是工廠勞工更健康的環境的運動開始興起。花園城市的概念興起,一些現代的都市被建造了,如英國的韋林花園都市。無論如何,這些都市只具有非常小的規模,特別只處理有關幾千名居民的事務,當1920年現代主義嶄露頭角之後,她們也勢微了。現代主義的都市是一個號稱效率,工作者的烏托邦。那時有許多大規模的都市更新計畫,如法國的巴黎,之後沒什麼大事發生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戰所引起的毀滅。之後,許多現代大樓以及社區被建立。但是她們以低成本的建造方法並且以其帶來的社會問題惡名遠播。
現代主義可以說被終結於1970年當許多都市不再建立便宜,相似的大樓,如英國及法國。從那時候開始許多舊建築被拆毀並且在其之上築起了更全面的建築。比起把所有事安排的完美與規律,現在的計畫專注於個人主義以及社會與經濟的差異性。這就是後現代。
中國 [编辑]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城市規劃,從著名的長安古城、北京縱橫街區可見一斑。空間規劃核心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中國的第一部現代城市規劃(都市計劃)法,頒佈於民國時期,現在依然在台灣地區使用。大陸自1949年以來引入了蘇聯的城市規劃制度,城市規劃就是國民經濟的具體化。實行市場經濟後,計劃的痕跡開始逐漸減少。指令性內容逐漸減少,增加指導性內容。中國的城市規劃體系是自上而下的,按照規劃範圍由大到小可依次分為「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又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补充:中国古代城市的规划主要分为两个大的主流方面,第一是按照《周礼·考工记》记载进行的礼仪式规划和建筑模式,主要体现的是一种礼制和等级上的要求,另一种是因地制宜的规划方式进行的,主要参考《管子》等一些规划管理的思想。[1] 近代,由于通商口岸的开通和租界的建设,天津、上海等租界发展繁荣的城市,率先引入了西方的城市规划理念,用于城市建设。如天津城市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天津租界开发的影响。
大陸城市受經濟開發影響,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入了城市规划的活跃时期。
台灣 [编辑]
台灣的都市計畫始於日治時代,第一個實施都市計畫的區域是台北城內,早期稱為「市區改正」。1930年代,市區改正改名為「都市計畫」。
城市规划的任务 [编辑]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规律,在全面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的历史和自然条件来确定城市的发展和规模、城市各个部分的组成,选择这些组成部分的用地,加以全面的组织和合理安排,为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编辑]
- 调查收集和研究城市规划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 确定城市的发展和规模,拟定城市发展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 合理选择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确定城市规划结构并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方向。
- 拟定原有的市区利用,改建原则(老城区)、步骤、方法。
- 确定城市各项是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 根据城市建设计划,安排近期建设项目。
規劃類型 [编辑]
總體規劃 [编辑]
總體規劃,是指都市性質、發展方向、規模大小等都市「總體佈局」的規劃,一般以20年為規劃期。總體規劃之下又可分為數期的「近期建設」,乃總體規劃的組成階段,規劃期一般為5年。
都市總體規劃最有名的例子,有如美國的華盛頓特區及巴西的巴西利亞。
總體規劃的任务 [编辑]
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城市发展方向,对城市建设中各项建设和环境面貌进行全面安排,选定规划指标,制订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
總體規劃的内容 [编辑]
- 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辖区内城镇体系的布局
- 选择城市用地确定规划区的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交通(内外)运输、商服金融、仓库、生活居住、学校、科研单位、绿化用地
- 提出大型公共建筑物位置的规划意见,确定中心区位置
- 确定城市的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的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
- 提出给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弱电、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交)等各级工程规划
- 制定城市园林绿地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要求
- 制定改造旧城区规划
- 郊区用地规划(包括工业、农业副食品基地、公园、道路等)
- 安排近期建设用地,提出近期建设主要项目,确定近期建设范围和建设步骤
- 估算近期建设总造价(概算)
- 提出远景规划目标
詳細規劃 [编辑]
相較於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是都市規劃更進一步的具體化。主要是針對都市近期建設規劃範圍內的建築物、公共事業(水電)、公園綠地等細部設施作具體的佈置。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詳細規劃的内容 [编辑]
- 确定道路红线、道路断面、小区范围、街坊及专用地段主要特别的坐标和标高。
- 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道路广场这些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用地。
- 确定工业、仓储等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用地。
- 综合安排专用地段和各项工程管线、工程构筑物的位置和用地。
- 主要干道和广场建筑群的平面、立面规划设计(均用红线图表示)
種類 [编辑]
道路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鏈結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 《中国城市建设史》.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