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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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委員會(簡稱:城規會,英文: Town Planning Board)為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根據《香港法例》──《城市規劃條例》第2條於1991年成立,負責香港地區的布局設計及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按照《城市規劃規例》的規定,城市規劃委員會可以規定規劃署署長擬備圖則或簡圖,以便執行條例所訂明的職能。香港規劃署是城市規劃委員會的執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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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主要職責
城市規劃委員會於香港城市規劃的角色,是就規劃工作進行研究及諮詢工作,有結果後再由規劃署負責執行。委員會會有系統地擬備香港行政長官所指示的香港某些地區的佈局設計,以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並考慮完成後,將草圖交回政府以作出最後決定。
[编辑] 歷任首長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首長是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由香港政府委任香港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擔任。
[编辑] 爭議
近年,極具爭議性的屏風樓問題、及公共空間及舊區重建問題一直受到各界關注,香港環境保護團體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曾表示,這與政府對城市規劃委員會監管不足及城規會規劃失當有關。[1][2]
[编辑] 相關參見
[编辑] 參考註釋
- ^ 譚凱邦:政府對城規會監管不足規劃失當【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2008/08/14
- ^ 社福用地變屏風樓 團體抨城規欠透明頭條日報 頭條網 200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