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障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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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tic Cup Shannon Mejnert Sandy1.jpg

場地障礙賽馬術三項賽中的其中一項,於1866年,巴黎舉行首屆格蘭披治場地障礙賽,於1900年則確認為奧運會項目[1]。騎手和馬匹要求在35米乘60米、45米乘70米或70米乘90米的場地中[2],按規定路線,於90秒內順序跳過10至13個的障礙,包括垂直障礙、伸展障礙、水障、雙重組合障礙及三重組合障礙[3]。通常比賽兩回合,以罰分方式進行,踢掉一道障礙物扣4分、馬匹第一次不服從指令扣4分、超時每秒扣一分,另外,馬匹第二次不服從指令則會被淘汰。最少罰分者為勝利,如果同分則需要進行決賽,決賽仍然同分則以時間快慢作勝負。

參考資料[编辑]

  1. ^ 馬術知多D
  2. ^ 人馬共舞--馬術三項賽解碼,好運北京--香港回歸十周年盃馬術比賽特刊,2007年8月11日
  3. ^ 欣賞馬術比賽 知多D投入D,大公報,200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