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LGBT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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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LGBT權益
塔吉克在中亞的位置。
塔吉克在中亞的位置。
同性性行為 合法(自1998年)[1]
性別認同表達
同性伴侶關係 不允許
收養 不允許
兵役議題 不允許同志服役

塔吉克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仍須爭取法律上的權益保障。雖然同性性行為塔吉克已經非刑事化,但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民事權利,也無法進行同性結合。這讓他們和異性伴侶在民事權利上有了差別。

目录

[编辑] 同性性行為相關法律歷程

同性性行為自1998年起在塔吉克非刑事化,包括男同性戀女同性戀在內[1]。而同性性行為的同意年齡則是17歲,與異性戀相同。

[编辑] 同性伴侶關係

塔吉克沒有任何承認同性伴侶有民事權利的法律。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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