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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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是俄羅斯帝國强迫中国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沙俄代表巴布科夫、扎哈罗夫等,在沙俄出兵强占中国西北大片领土的情况下,援引中俄《北京条约》中有关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原则规定,并将文中卡伦曲解为常设卡伦,迫使清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明谊等,在塔尔巴哈台(今塔城)签订。共10条。具体划定自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汗国边界为止的边界。就连中俄《北京条约》规定的界湖特穆尔图淖尔(今伊塞克湖)也被划为沙俄的内湖,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今全境已歸哈薩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條約簽署後,除中國和外蒙古的邊界外,現代中國北部邊疆已大致成形。大部分中国的哈萨克部族克烈部在这时入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