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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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五,又稱塞戲、簺戲、蹙戎、蹙融,是一種擲採行棋的博戲類遊戲,為六博的變體[1]。日本過去曾錯把格五當成是五子棋,但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棋類,現已修正[2]。
[编辑] 文獻
- 《漢書》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 邊韶《塞賦》曰:「四道交正,時之則也;棋有十二,津呂極也。」
- 觀韶《塞賦》注:「可以代博奕者曰塞。」
- 鮑宏《簺經》曰:「簺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 《说文》:「簺,行棋相塞谓之簺。」
- 《後漢書》梁冀傳:「性嗜酒,能挽满﹑弹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钱之戏。」
- 《南齐书》:「文季虽不学,发言必有辞采,当世称其应对。尤善簺及弹棋。簺用五子。」
- 黃朝英《靖康缃素杂记》:「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簺,先代反。又世俗有蹙融之戲,謂以奕局取一道,人各行五棋,即所謂格五也。」
- 《资暇集》:「今有奕局,取一道人行五棊,谓之蹙融,融宜作戎。此戏生于黄帝蹙鞠,意在军戎也,殊非圆融之义。庾元规着《座右方》,所言蹙戎者,今之蹙也。」
- 《酉阳杂俎》:「小戏中于奕局一枰,各布五子,角迟速,名蹙融。予因读《坐右方》,谓之蹙戎。」
- 《梦溪笔谈》:「蹙融或谓之蹙戎[3]。」
从上述引文看,秦漢時期時塞戲每方有六枚棋子,有使用投子,具有『塞』、『白』、『乘』、『五』這四種采名,其中擲到『五』就不能移動,所以又稱格五。文獻無任何記載或觀點認為與象棋有所繼承關係。傳至南北朝甚至有《簺法》、《簺经》等关于它的专门著作。唐初的颜师古注《汉书》,依据的大约是相同的书籍。从他们的注文看,格五这棋類的精要之处是行棋相塞,使对方格不得行,所以称作格五。也稱為蹙戎。但在宋代以降的文獻記載並不相符,描述每方棋子只有五枚,共走一道,可能是如同代時阿拉伯世界流行的阿拉伯折路戲之類的擲鬥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