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與境外
境内,一般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管辖边界之内的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用语中,“境内”指中国海关关境以内的中国内地领土,不含港澳;“境外”指中国海关关境以外,包括港澳台及中国领土之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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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理解
[编辑] 中國
在很多國家中,境即為國境,境外等同國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用语中,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門)在“境内”也在“国内”;香港、澳門和台湾地区在“境外”但屬“国内”,除此以外則一律列为境外及国外。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觀點而言,由於香港及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關係,原本施行於中國大陸的中國各項法令並不適用於港澳地區,而另外頒布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保障港澳地區的高度地方自治,並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前提下頒布特別行政區內所適用的法令;但其中一個例外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針對統戰台灣所實施的《反分裂國家法》,也是中國中央少數針對境外地區的法令。另外中國官方的對台政策也藉由國台辦和海協會向台灣當局表達。
就兩岸四地之間的出入境觀點而言,雖然中、港、澳皆為同一國土,但是大陸與港澳居民要自由進出中港澳三地仍須通過各地邊防檢查哨(如大陸與香港交界處的羅湖口岸、大陸與澳門交界處的拱北口岸等)與國際機場(如香港國際機場與澳門國際機場等),大陸居民必須憑港澳通行證,港澳居民必須憑回鄉證通過邊防檢查得以進出大陸與港澳地區;中國大陸各地的機場與港口中,前往港澳台地區皆視同「出境」。台灣由於被中國官方視同中國領土,台灣居民也被視為中國公民,故台灣居民得憑台胞證進出中國大陸;但台灣居民進入港澳地區則採用其他證件,因為港澳地區實施與大陸不同的出入境標準。
就經濟層面而言,由於大陸地區實施社會主義形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港澳台地區則實施資本主義形式的自由經濟,為方便大中華地區經濟體間的進一步互動,中國官方實施了增進與港澳地區經貿交流的CEPA和增進與台灣地區經貿交流的ECFA,進一步減少兩岸經貿往來大小不等的隔閡。另外中國大陸股市有各種與境外國家及地域貿易的各種股票交易模式,如A股、B股等等,促進內地與境外之間的金融交流;中港台三地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與台灣證券交易所為陸資與境外資本進行股市交易的平台。另外香港與澳門則分別以「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名義擁有世界貿易組織的獨立會籍,因為港澳地區在國際上視為獨立的關稅區(參見離岸金融中心)。
[编辑] 朝鮮半島
南韓也有類似情況:因爲南韓憲法中所規定的大韓民國領土包括了北韓。所以對於南韓來説,北韓是「境外」,並不是「國外」(在北韓的情況亦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當局也將南韓視為該國領土的一部分)。
[编辑] 歐美
美國除了原本的五十個州之外,還有美國國務院直轄的海外領地(如波多黎各、塞班島、關島等),由於這些海外領地並非與五十個州一樣實施各州州法並擁有獨立的行政、司法、立法等權利,即使是美國居民進入這些美屬海外領地也要經過邊防檢查。
英國方面也有一些海外領土(如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由於這些海外領土實施與英國本土不同的制度(尤其是經濟層面,為了吸引外資而收稅收得很低),故被稱作「避稅天堂」,常被不肖業者在這些英屬海外領地上成立紙上公司。
至於德國(西德)方面,由於在二戰戰後整個德國被分成東德與西德兩種不同政體,以波昂為首都的西德政府為了因應國家尚未統一的情形,西德當局曾暫停實施德國憲法,改採權宜性的德國基本法,將實施社會主義的東德視為境外地區,因應將來實施統一的需要。直到1990年德國統一後,德國政府將首都從波昂遷回柏林,德國基本法照樣沿用,並有相當於一般國家憲法的效力實施於德國全境。
[编辑] 日本
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先後占領了台灣、朝鮮半島、東三省、華北與華中地區,除了在台灣與朝鮮半島設立「總督府」外,並在中國境內的日本占領區成立傀儡政權(如汪偽政權、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日本方面授權各個殖民地政府發布法令,各地的總督與傀儡政府領袖在自己的管區內擁有獨立的行政、立法、司法、財政、軍政相關權力,而各地的總督與傀儡政府領袖則要聽從日本中央號令;不過台灣總督在《六三法》頒布後,台灣就像是日本的「國中國」一般,擁有在島內至高無上的權柄,故被戲稱為「土皇帝」。日本各殖民地一般都將日本本土稱作「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