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竺使出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
|---|---|
| 所在 |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唐(658年) |
| 编号 | 第五批第408项 |
| 登录 | 2001年6月25日 |
大唐天竺使出铭位于中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吉隆县宗嘎镇北约4.5千米处的崖壁上,由唐代王玄策第三次出使天竺时于显庆三年(658年)途经吉隆时所刻。崖壁距地面5米,高4米,宽1.5米。全文使用汉字阴刻,除“大唐天竺使出铭”为篆额外,余为楷书,现存24列共311字。这是目前在西藏所发现的唯一一处唐代石刻。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
[编辑]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285. ISBN 7-5010-1525-2.
- ^ 赵春江. 吉隆沟:小河谷装下了半部西藏史. 中国国家地理. 2011 (11): 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