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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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國
大日本帝国
1868年–1947年
國旗 國徽
國旗 國徽
格言
八紘一宇昭和前期)
國歌
君之代》(君が代
日本位置图
綠( ):領土
黄綠色( ):委任統治區域
蘋果綠(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佔領地
首都 京都東京
常用語言 官方:日本語
非官方:朝鮮語臺灣語
主要宗教 神道教
政体 1868年~1890年
绝对君主制
1890年~1947年
君主立憲制
天皇
- 1867—1912 明治天皇
- 1912—1926 大正天皇
- 1926—1947
  (—1989)
昭和天皇
內閣總理大臣
- 1885—1888,
  1892—1896,
  1898,
  1900—1901
伊藤博文(首)
- 1941—1944 東條英機
- 1945 鈴木貫太郎(末)
立法機構 帝國議會
- 上院 貴族院
- 下院 眾議院
歷史時期 新帝國主義
 - 王政复古 1868年1月3日
 - 廢藩置縣 1871年8月29日
 - 頒布帝國宪法 1889年2月11日
 - 頒布新憲法 1947年5月3日
面積
- 1940年 675,400.78 平方公里
人口
- 1940年估計 103,727,610
  密度 153.6 每平方公里
貨幣 日圓(大日本帝國時期)
朝鮮銀行券(朝鮮圓)
臺灣銀行券(臺灣圓)
日本軍用手票
繼承自
繼承國
Tokugawa family crest.svg 江户幕府
Ryukyu Islands flag 1875-1879 cs.svg 琉球国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Ezo.svg 蝦夷共和國
Flag of Ouetsu Reppan Domei or the Northen Alliance in Japan.svg 奧羽越列藩同盟
China Qing Dynasty Flag 1889.svg 大清帝国
Flag of Russia.svg 俄罗斯帝国
Flag of Korea 1882.svg 大韓帝國
German new guinea flag.svg 德屬新幾內亞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Flag of Allied Occupied Japan.svg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Flag of US Occupied Ryukyu Islands.svg
同盟國託管朝鮮時期 Flag of the Soviet Union (1923-1955).svg
驻朝鲜美国陆军司令部军政厅 US flag 48 stars.svg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萨哈林州 Flag of the Soviet Union (1923-1955).svg
旅大行署区 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太平洋群島託管地 US flag 48 stars.svg
今屬於  日本
 韩国
 朝鲜
 俄罗斯
 中華民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
Japanese Empire2.png

日本在二戰時所統治及佔領的地區,其範圍幾乎擴及整個西太平洋地區

大日本帝國日语大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國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だいにほんていこく dainippon teikoku, dainihon teikoku?)是1889年1945年之間日本所使用的國號,源自《大日本帝國憲法》,雖然1936年之後才成為官方文件上的通用國號。1947年《日本國憲法》頒布後,日本官方不再以此為正式國號。

日本從19世紀中期的明治維新開始,政治、經濟與社會各領域全面仿效西方,使其國力逐漸壯大,成為近現代唯一的東方強國,並開始向外擴展勢力範圍,對周邊國家進行軍事經濟侵略,成為新帝國主義國家之一。雖然在國內施行民主憲政,但1930年代中期後,日本法西斯主義逐漸抬頭,之後爆發的中國抗日戰爭太平洋戰爭更是日本一連串擴張行動的最高峰。因此,「大日本帝國」除了用來稱呼《大日本帝國憲法》施行之下的日本,更多的情況是被用來指稱日本從明治維新二戰結束期間,對內施行現代化、對外則施行擴張政策的歷史時期

目录

歷史 [编辑]

1867年11月9日(庆应3年10月14日),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登基不久的明治天皇歸還政权,称为大政奉还。1868年1月3日(慶應3年12月9日),朝廷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长州藩的領導班子為中心組成了新的政府,天皇正式掌握政治實權。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國憲法》生效,国家元首为天皇,政体为絶對君主制君主立宪制),內閣國會也漸次設置。

后来,“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等名稱都曾经被日本政府使用過,直到1936年(昭和11年),国号正式统一为「大日本帝國[1]。通称“帝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7年,战败的日本形成新的国家体系,「大日本帝國」的國號被棄用,官方文件改使用「日本國」。

國土範圍 [编辑]

首都 [编辑]

大日本帝國一詞的來源:《大日本帝國憲法》
明治天皇在1867年即位後,隔年即以「行幸」(天皇出巡)的名義,將皇室駐地由京都遷至江戶日本歷史上稱為「東京行幸」),以之為行在,並以「在東方的京都」之名將江戶改名為「東京」。在此之後,日本朝廷及政府也隨之遷移至東京。明治天皇以江戶時代江戶城為新住所,這個新皇宮曾使用「東京城」、「宮城」等名,二戰後更名為皇居至今。
按照日本憲法的規定,皇室的駐地即為首都所在,但名義上正式代表駐地所在的天皇寶座「高御座」,至今仍位於京都舊皇宮(即今日的京都御所)之內,未隨著皇室駐地遷至東京而有所變動。

內地 [编辑]

與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相同,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日本列島四大島,加上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以及這些群島的附屬島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位於北海道東北方的「北方領土」。雖然日本聲稱自古即為其領土,但二戰結束後,即由俄羅斯佔領並實際統治至今,目前日俄雙方對此仍有爭議。

外地 [编辑]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性質類似於清朝藩部。雖然外地在性質上屬於殖民地,但由於在法理上,外地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故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適用於外地。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日本被迫放棄所有外地的統治權。

1895年由馬關條約獲得,參見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
原属中国,後割讓給沙俄,1905年由日俄戰爭獲得,1943年編入內地。
1910年由日韓併合强行吞并,參見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

租借地 [编辑]

委任統治區域 [编辑]

間接統治區域 [编辑]

第二次世界大戰佔領地 [编辑]

人口 [编辑]

大日本帝国的國土範圍(昭和初期) ①內地、②台灣、②新南群島、③樺太、④朝鮮(以上為正式領土)、⑤關東州、⑥滿鐵附屬地、⑦南洋群島
地區 面積
(km²)
人口[2]
1920年 1930年 1940年
日本 382,560.83 55,963,053 64,450,005 73,114,308
台灣 35,961.21 3,655,308 4,592,537 5,872,084
樺太 36,090.30 105,899 295,196 414,891
朝鮮 220,788.44 17,264,119 21,058,305 24,326,327
總計 675,400.78 76,988,379 90,396,043 103,727,610
關東州 3,462.45 688,130 955,741 1,367,334
滿鐵附屬地1 290.30 231,438 372,270 -
南洋群島 2,148.80 52,222 69,626 131,157
1. 1937年行政權返還滿洲国(注:满实际在日控制下)。
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藏之《朝鲜总督府管辖范围图》

國家格言 [编辑]

八紘一宇是大日本帝国时期的国家格言,指的是天下一家的意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作為大東亞共榮圈的建設口號而在日本社會家喻戶曉。出自《日本書紀》這本日本最古老的史書 第三卷「上則答乾霊授国之徳、下則弘皇孫養正之心。然後、兼六合以開都、掩八紘而為宇、不亦可乎」

相關作品 [编辑]

注释与参考文献 [编辑]

  1. ^ 但根据外务省的通知、不是法定名稱。
  2. ^ Kojima, Reikichi. Waga kuni saikin no fu ken oyobi to shi jinko, Showa jugo'nen kokusei chosa no kekka ni yoru.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