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
大校是軍人的職銜,介於少將和上校之間,此军衔的地位与准將相等,通常擔任旅长、師長等。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鲜、越南和摩洛哥及英国等英联邦成员国的陆军(“Brigadier”在英联邦成员国陆军中归类为校级军官)设置有大校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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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大校军衔 [编辑]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设置“大校”这一军衔的国家。其军衔图案为两杠四星,是第四级校官。朝鲜人民军的大校军衔是世界上第一个代表第四级校官军衔的。朝鲜人民军自建立以来一直设置有大校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校军衔 [编辑]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55年实行军衔制起就设置有大校军衔。1955年全军获得大校军衔的军官仅有1,266名(含志愿军1956年9月授衔人员),在所有准尉以上军官人数中只占0.2%,仅为少将人数(801名)的1.6倍,1955年的大校军衔有陆军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技术兵种大校、军需大校、军医大校、兽医大校、军法大校和行政大校。
在1988年恢复的军衔制中依然设有大校军衔。1988年有大校、海军大校、空军大校、专业技术大校、预备役大校、预备役海军大校、预备役空军大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校军衔肩章和领章为两杠四星。
越南的大校军衔 [编辑]
越南人民军1948年实行军衔制,设有大校军衔,但只是作为校官的第三级,没有设置上校,分为大校、中校、少校。1958年以制度上学习中国为主重新评定军衔,设置了四级校官,大校为校官最高级别,一直到80年代前期,大校军衔一直存在于越军军衔体制内。图案为两杠四星。1982年5月,越南颁布《人民军军官法》再次修改军衔制,当时是学习苏联经验,取消上校军衔,校官为大校、中校、少校,原被授予上校军衔者一律改为大校,但是大校的标志改为两杠三星。1990年12月修改《人民军军官法》,又恢复上校军衔,直到现在越南人民军的校官军衔还是四级。目前越南校官为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英联邦成员国陆军的大校军衔 [编辑]
英联邦成员国的情况比较特殊:陆军的的Brigadier属校官,而相同国家海军的Commodore和空军的Air Commodore属将官。所以大校军衔只存在于陆军之中,海空军的相同级别为准将军衔。
英联邦成员国陆军的大校军衔标志普遍为王冠(或国徽)加三枚星徽。
| 现代军衔 | |
|---|---|
| 特任 | 大元帅(特级上将) |
| 元帅(五星上将) | |
| 將官 | 大将(一级上将)>上將>中將>少將>准將 |
| 校官 |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
| 尉官 | 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
| 準軍官 | 准尉 |
| 士官 | 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
| 士兵 | 上等兵>列兵(一等兵>二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