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
大校是軍人的職銜,介於少將和上校之間,此軍銜的地位與准將相等,通常擔任旅長、師長等。
級。
目前中國、朝鮮、越南和摩洛哥及英國等英聯邦成員國的陸軍(「Brigadier」在英聯邦成員國陸軍中歸類為校級軍官)設置有大校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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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的大校軍銜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世界上第一個設置「大校」這一軍銜的國家。其軍銜圖案為兩槓四星,是第四級校官。朝鮮人民軍的大校軍銜是世界上第一個代表第四級校官軍銜的。朝鮮人民軍自建立以來一直設置有大校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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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大校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55年實行軍銜制起就設置有大校軍銜。1955年全軍獲得大校軍銜的軍官僅有1,266名(含志願軍1956年9月授銜人員),在所有准尉以上軍官人數中只佔0.2%,僅為少將人數(801名)的1.6倍,1955年的大校軍銜有陸軍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技術兵種大校、軍需大校、軍醫大校、獸醫大校、軍法大校和行政大校。
在1988年恢復的軍銜制中依然設有大校軍銜。1988年有大校、海軍大校、空軍大校、專業技術大校、預備役大校、預備役海軍大校、預備役空軍大校。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大校軍銜肩章和領章為兩槓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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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大校軍銜
越南人民軍1948年實行軍銜制,設有大校軍銜,但只是作為校官的第三級,沒有設置上校,分為大校、中校、少校。1958年以制度上學習中國為主重新評定軍銜,設置了四級校官,大校為校官最高級別,一直到80年代前期,大校軍銜一直存在於越軍軍銜體制內。圖案為兩槓四星。1982年5月,越南頒布《人民軍軍官法》再次修改軍銜制,當時是學習蘇聯經驗,取消上校軍銜,校官為大校、中校、少校,原被授予上校軍銜者一律改為大校,但是大校的標誌改為兩槓三星。1990年12月修改《人民軍軍官法》,又恢復上校軍銜,直到現在越南人民軍的校官軍銜還是四級。目前越南校官為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编辑] 英聯邦成員國陸軍的大校軍銜
英聯邦成員國的情況比較特殊:陸軍的的Brigadier屬校官,而相同國家海軍的Commodore和空軍的Air Commodore屬將官。所以大校軍銜只存在於陸軍之中,海空軍的相同級別為準將軍銜。
英聯邦成員國陸軍的大校軍銜標誌普遍為王冠(或國徽)加三枚星徽。
| 现代军衔 | |
|---|---|
| 特任 | 大元帅 |
| 元帅 (五星上将) | |
| 將官 | 大将 - 上將 - 中將 - 少將 - 准將 |
| 校官 | 大校 - 上校 - 中校 - 少校 |
| 尉官 | 大尉 - 上尉 - 中尉 - 少尉 |
| 準軍官 | 准尉 |
| 士官 | 軍士長 - 上士 - 中士 - 下士 |
| 士兵 | 上等兵 - 列兵 (一等兵 - 二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