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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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簡稱《清會典》,是中國清朝編修的會典

《大清會典》一共有五部,分五次編修:

  • 第一部:《大清會典》,始修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十二日,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四月二十六日完成。記清初崇德元年(1636年)到康熙二十五年的相關事情。共十函八十册,其中首一册,正文七十九册一百六十二卷;
  • 第二部:《大清會典》,始修于雍正五年(1727年),在雍正十年(1732年)完成。記事續第一部,止於雍正五年。共十四函一百册,其中首一册,正文九十九册二百五十卷;
  • 第三部:《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始修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完成,所敘事止於乾隆二十七年。其中,《钦定大清会典》共100卷,《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共180卷;
  • 第四部:《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大清会典图》,始修于嘉庆六年(1801年),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完成,敘事止於嘉慶十七年。其中,《钦定大清会典》十函四十册,包括首册含正文卷一,合正文八十卷;《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七十二函三百六十册,包括首四册,正文三百五十六册九百二十卷;《钦定大清会典图》十函四十册,包括首一册,正文三十九册一百三十二卷;
  • 第五部:《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大清会典图》,始修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完成。其中《钦定大清会典》六函三十六册,包括卷首一册,正文三十五册一百卷;《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六十四函三百八十四册,包括首二册八卷,正文三百八十二册一千二百二十卷;《钦定大清会典图》十二函七十三册,包括首一册卷首一,正文七十二册二百七十卷。
撰者 始修 告成 所述起讫 标题 卷册
第一部 康熙 伊桑阿奉欶撰 康熙二十三年 康熙二十九年 崇德元年-康熙二十五年 大清會典 10函 80册(首1册;正文79册162卷)
第二部 雍正 尹泰等奉敕撰 雍正二年 雍正十年 康熙二十六年-雍正五年 大清會典 14函 100冊(首1册;正文99册250卷)
第三部 乾隆 允裪等奉敕撰 乾隆十二年 乾隆二十九年 雍正六年-乾隆二十三年[1] 欽定大清會典 100卷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 180卷
第四部 嘉慶 托津等奉敕撰 嘉慶六年 嘉慶二十三年 乾隆二十三年-嘉慶十七年 欽定大清會典 10函 40册(首1册含正文卷一,合正文80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72函 360册(首4册;正文356册920卷)
钦定大清会典图 10函 40册(首1册;正文39册132卷)
第五部 光緒 崑岡等奉敕撰 光緒十二年 光緒二十五年 嘉慶十八年-光緒二十二年 欽定大清會典 6函 36册(首1册;正文35册100卷)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64函 384册(首2册8卷;正文382册1220卷)
钦定大清会典图 12函 73册(首1册卷首一卷;正文72册270卷)

《大清會典》的體例習自前代的《大明會典》,與歷代會典類似,以政府機構來分類,下敘各項法條政事,因此分類隨各代政府機構不同而有所改變。康熙雍正時的兩部會典,把事例附在典條下,但乾隆時的會典,把大量的事例分開編輯,另撰《大清會典則例》共180卷,嘉慶時延續此制,但將「則例」改名「事例」,共920卷,又有「圖說」132卷,光緒會典延續嘉慶會典,有事例1220卷,圖270卷。

[编辑] 注释

  1. ^ 理藩院展修至乾隆二十七年,其餘衙門奉特旨增入者,亦不拘年限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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