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紫荊勳章
大紫荊勳章(Grand Bauhinia Medal,GBM)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制度下的最高榮譽,大紫荊勳章自1997年開始頒授,表揚畢生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獲頒大紫荊勳章的人士可於中文名字及稱謂後加上「大紫荊勳賢」或「GBM」。大紫荊勳章每年頒授一次,但是在2003年和2004年因無人獲頒授而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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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簡介
1997年6月25日,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將設立勳銜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嘉許為香港回歸祖國做出貢獻的人士。勳章制度規定,只要是對香港有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沒有國籍、性別和是否永久居民之分,皆可獲得頒授。頒授數目視每年的情況而定。每年的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由行政長官頒授勳章。[1]
[编辑] 授勳名單
[编辑] 1997年
[编辑] 1998年
[编辑] 1999年
[编辑] 2000年
[编辑] 2001年
[编辑] 2002年
[编辑] 2005年
[编辑] 2006年
[编辑] 2007年
[编辑] 2008年
[编辑] 2009年
[编辑] 2010年
[编辑] 2011年
[编辑] 爭議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大紫荊勳章授勳名單多次引起爭議。如2010年一屆,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特首曾蔭權關照個別友好,因當中授勳的曾俊華一直以來無特別貢獻,政府應在其任滿後才研究社會對其評價,合格方授予最高榮譽。亦有指曾俊華沒有資格與同屆獲勳大紫荊勳章的200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被尊稱「光纖之父」的高錕相提並論。連親政府的王國興亦表示,高官民望屢創新低,若根據民意,所有高官都不應獲勳章。[4]
有評論認為,勳章授勳名單明顯有政治分贓味道,實際上已淪為「高官自己人俱樂部」。以2011年為例,獲頒授大紫荊勳章的包括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同獲頒授金紫荊星章,過往在位授勳大紫荊勳的高官還有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等等。評論稱授勳高官並無表現甚至失職,授勳是「太公分豬肉」(人人有份),應該論功行賞才是。[5][6]
早於2001年,特區政府當局向六七暴動的左派領袖楊光,頒發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亦引起過爭議,因楊光當年是六七暴動時的「鬥委會主任」,評論稱在他的指揮下香港出現最可怕的炸彈浪潮,造成大量的無辜市民傷亡,更有不少商人因而撤走資金,令香港經濟蒙受極大的打擊。有團體不滿楊光獲頒遊行抗議,更大叫「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築路無屍骸」,稱政府對當年因暴動中被炸死的無辜市民是莫大侮辱。[7][8][9]時任特首董建華在事件後曾表示,讚揚楊光對勞工界等貢獻,故頒授勳章給他作為肯定,但就迴避了楊光在六七暴動中的角色這個極受爭議的部分。[10]
[编辑] 注釋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授勳制度來源:新華網
- ^ 即高登爵士
- ^ 即浦偉士爵士
- ^ 曾蔭權授勳慰勞自己友東方日報 2010年07月01日
- ^ 授勳變分豬肉 高官人人有份太陽報 2011年07月02日
- ^ 授勳明益自己友 關起門來一家親東方日報 2011年07月02日
- ^ 六七暴動領袖獲大紫荊勳章 董建華被斥為肯定殺人放火【大紀元訊】2001年7月4日
- ^ 董建華授勳楊光 議員窮追猛打【大紀元訊】 2001年7月5日
- ^ 顛倒是非黑白的大紫荊蘋果日報 蘋論 大紀元轉載 2001年7月2日
- ^ 董讚楊光有貢獻避談暴動星島日報 2001年7月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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