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民國國務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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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韓民國國務總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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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韓民國總理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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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者 | 朴槿惠
韓國總統,並由國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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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者 | 朴槿惠 |
| 首任 | 李范奭 |
| 成立日期 | 1948年8月1日 |
| 大韓民國 |
大韓民國政府與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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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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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 |
| 政黨 |
| 新世界黨 · 民主黨 进步正义党 · 統合進步黨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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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民國國務總理(韓語:대한민국의 국무총리/大韓民國의 國務總理?),通稱韓國總理,是大韓民國內閣的最高首長,負責統籌內閣閣員的工作。此外,當總統被彈劾之時,總統的職務通常都會由總理代行。
目录 |
選出方法 [编辑]
由總統向國會提出總理及內閣的任命決議,由國會表決。經過國會同意後,總統正式任命總理。
歷史 [编辑]
- 1954年11月,临时国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不设国务總理。
- 1960年6月,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把總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
- 1961年5月,国务總理改稱为內閣首班(朝鮮語:내각수반)至1963年12月
韩国历任总理 [编辑]
統領部門 [编辑]
總理幕僚單位 [编辑]
- 國務調整室(原國務總理室,室長為長官級)
- 特任長官室(2009年設置,2013年廢除)
- 公正交易委員會
- 金融委員會(2008年2月29日設,原金融委員会和財政經濟部的一部份)
- 國民權益委員會(2008年2月29日設,原國家清廉委員會、國民苦情處理委員會、國務總理行政審判委員會併設)
- 規制改革委員會
- 東學農民革命参與者名譽回復審議委員會
- 日帝強占下強制動員被害真相糾明委員會(臨時組織.2010年3月22日廢除)
- 對日抗爭期强制動員被害調査-國外强制動員犧牲者等支援委員會(臨時組織.2010年3月22日設置)
政府組織 [编辑]
韓國的政府組織法於1973年制定,後於1998年2月28日.2002年1月19日.2008年2月29日進行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13年3月23日。
1998年2月28日後的行政部門 [编辑]
1998年2月,金大中政府上台後,進行了政府改造。以下是1998年2月28日後各行政部門:(17部、2處、14廳)
- 財政經濟部、外交通商部、國防部、統一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行政自治部、法務部、产業資源部、建設交通部、情報通信部、保健福祉部、文化觀光部、環境部、勞動部、農林部、海洋水产部
- 法制處、國家報勳處(次官級)
- 檢察廳(廳單位中的唯一部長級機關,屬法務部管轄)、國稅廳、關稅廳、調達廳、統計廳、氣象廳、鐵道廳、兵務廳、警察廳、海洋警察廳、農村振興廳、山林廳、中小企業廳、特許廳
2002年1月19日後的行政部門 [编辑]
以下是1998年2月28日後各行政部門:(17部、4處、14廳)
- 財政經濟部、行政自治部、外交通商部、國防部、統一部、教育人力資源部、科學技術部、法務部、产業資源部、建設交通部、情報通信部、保健福祉部、文化觀光部、環境部、勞動部、農林部、海洋水產部
- 法制處、國家報勳處、國政弘報處、企劃預算處
- 檢察廳、國稅廳、關稅廳、調達廳、統計廳、氣象廳、鐵道廳、兵務廳、警察廳、海洋警察廳、農村振興廳、山林廳、中小企業廳、特許廳
附註 [编辑]
- 教育部下的文化財管理局,於1995年5月升格為文化財廳
- 1999年5月24日國政弘報處、企劃預算處成立
- 2001年教育部更名為教育人力資源部
- 財政經濟部長官由副總理兼任(2001-2008年.2013年恢復)
- 科學技術部長官由副總理兼任(2004年)
- 消防防災廳於2004年6月1日成立,由行政自治部管轄
- 建設交通部下的鐵道廳,於2005年1月1日改組為韓國鐵道公社
- 女性家族部於2005年6月23日成立
- 防衛事業廳於2006年1月1日成立,由國防部管轄
- 行政中心複合都市建設廳於2006年1月1日改組,由建設交通部管轄
- 自2002年至2008年,南韓政府組織共為15部、4處、16廳
2008年2月29日後的行政部門 [编辑]
2008年2月,李明博政府上台後,進行了政府改造。以下是2008年2月29日後各行政部門:(15部、2處、18廳)
- 行政安全部(原行政自治部、青瓦台的國家非常企劃委員會和中央人事委員會),下轄:警察廳、消防防災廳
- 外交通商部
- 教育科学技術部(原教育人力資源部與科學技術部)
- 企劃財政部(原財政經濟部與企劃預算處),下轄:國稅廳、關稅廳、調達廳和統計廳
- 國防部,下轄:兵務廳、:防衛事業廳
- 法務部
- 國土海洋部(原海洋水产部的一部份),下轄:海洋警察廳(平時管轄)、行政中心複合都市建設廳
- 統一部
- 環境部,下轄:氣象廳(由原科學技術部轉移至環境部管轄)
- 勞動部
- 文化體育觀光部(原文化觀光部與國政弘報處),下轄:文化財廳
- 農林水産食品部(原農林部與海洋水产部的一部份),下轄:農村振興廳、山林廳
- 知識經濟部(原情報通信部與科學技術部的一部份),下轄:中小企業廳、特許廳
- 保健福祉部,下轄:食品醫藥品安全廳
- 女性家族部
- 法制處
- 國家報勳處
- 檢察廳(廳單位中的唯一部長級機關,屬法務部管轄)
2013年3月23日後的行政部門 [编辑]
2013年2月,朴槿惠政府上台後,進行了政府改造。歷時近一個月,韓國國會於3月22日通過《政府組織法》修訂案。以下是2013年3月22日後各行政部門:(17部、3處、17廳)[1] [2] 。
- 企劃財政部(長官由副總理兼任),下轄:國稅廳、關稅廳、調達廳和統計廳
- 未來創造科學部(原教育科学技術部與知識經濟部、廣播通信委員會的一部份)
- 教育部(原教育科学技術部)
- 產業通商資源部(原知識經濟部與外交通商部的一部份),下轄:中小企業廳、特許廳
- 外交部
- 國防部,下轄:兵務廳、防衛事業廳
- 法務部
- 安全行政部(原行政安全部),下轄:警察廳、消防防災廳
- 統一部
- 國土交通部(原國土海洋部的一部份),下轄:行政中心複合都市建設廳
- 文化體育觀光部,下轄:文化財廳
- 保健福祉部
- 環境部,下轄:氣象廳
- 勞動部
- 女性家族部
- 農林畜產部(原農林水産食品部的一部份),下轄:農村振興廳、山林廳
- 海洋水產部(重新設置.原國土海洋部與農林水産食品部的一部份),下轄:海洋警察廳
- 食品醫藥品安全處(原食品醫藥品安全廳升格)
- 法制處
- 國家報勳處
- 檢察廳(廳單位中的唯一部長級機關,屬法務部管轄)
參看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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