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妃灵应之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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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圣寿宝塔 - 天妃灵应之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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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 |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明 |
| 编号 | 第六批第581项 |
| 登录 | 2006年5月25日 |
“天妃灵应之记”碑位于中国福建省长乐市城区郑和公园内,俗称郑和碑,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作为圣寿宝塔附属文物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妃灵应之记”碑原在圣寿宝塔旁的南山天妃宫内,天妃宫已毁,原址建郑和史迹陈列馆,“天妃灵应之记”碑移入保存。碑立于明宣德六年(1431年)仲冬,高1.62米,宽0.78米,厚0.16米,篆额分三列题“天妃灵应之记”六字,碑文楷书30列,共1177字,记载了郑和船队历次航行时间、船只、人员等内容,是中国仅存的记述郑和下西洋的碑刻,具有重要历史价值。[1]
[编辑] 参考文献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Ⅴ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365. ISBN 978-7-5010-2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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