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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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法工商银行大楼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是依据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名,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最终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被正式确认的天津历史风貌建筑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的保护标志。目前,天津市已有的746幢[1]历史风貌建筑被授予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2]

目录

[编辑] 颁发

周叔弢旧居门前的的天津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和历史风貌建筑简介铭牌

2006年8月8日天津市举行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揭幕仪式”,揭幕仪式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路红主持,作家航鹰耀华中学的学生代表为耀华中学揭幕天津市首块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作为首个被挂牌的历史风貌建筑,耀华中学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名称为原天津公学礼堂,保护等级为特殊保护,编号为0110038。[3]

原天津公学礼堂的天津市首块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

[编辑] 样式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由黑色大理石材料制成,铭牌上的内容样式共十一行:首行和第二行为“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中英文;第三行和第四行为建筑名称的中英文;第五行和第六行为保护等级的中英文、第七行和第八行为编号的中英文、第九行和第十行为颁发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的中英文。末行为公布时间。在第五行和第八行之间的右侧区域绘有该历史风貌建筑所在的地图。另外,一些重点建筑还附有历史风貌建筑简介铭牌,该铭牌也由黑色大理石材料制成,在内容上对该建筑进行中英文介绍。[4]


[编辑] 相关规定

http://zh.wikisource.org/wiki/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根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铭牌由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坏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标志。”[5]

[编辑] 参阅

[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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