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興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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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興縣台灣明鄭時期兩個縣級行政區之一。

1661年(永曆15年)4月,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力取荷蘭東印度公司,攻打臺灣,在攻下「普羅民遮城」(今日臺南市赤崁樓)之後,將其改名為東都明京,並設立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萬年縣二縣,兩者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溪北屬天興縣,溪南屬萬年縣。天興縣縣治位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另一說位於大目降(今台南市新化區)與新港(今新市區)之間,由莊文烈任首任知縣[1]

1664年,明鄭繼承者鄭經放棄福建部分領土,廢東都名稱而改為東寧,承天府所屬兩縣升格為,並增添澎湖、南路與北路三個安撫司。天興縣因此而改稱天興州,並設有北路安撫司。

1683年,清朝將領施琅攻下台灣,廢除明鄭時期的行政區編制。1684年,清廷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下轄諸羅縣台灣縣鳳山縣三縣,其中諸羅縣所轄即為原天興縣轄區。

[编辑] 腳注

  1. ^ 丁萬復、林木榮,《臺西風情》,90年4月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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