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者(英语:Missing person),是失蹤人口的一員,他的家屬、朋友,甚至其他的相關人士,用盡任何方法都找不到他。
按很多地方的法例定義,失蹤超過48小時以上,才能稱為失蹤人口,否則警方不能受理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