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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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為指在結婚前進行性行為。婚前性行為與部分地區的傳統道德有所衝突,所以被認為是顛覆傳統道德的行為。

目录

[编辑] 各方反映

[编辑] 贊同

有贊成或包容人士認為:

  • 婚前性行為是個人支配身體的做法,而支配身體又是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權利。
  • 有性需求就要解決,性無需道德。
  • 無論雙方關係,無論有無利益交換,即便是亂倫,只要雙方或多方參與人出於自願,就是符合人權的,血緣和倫理與婚姻家庭等都是束縛性自由的不自然的產物,是父權社會的遺毒。
  • 人容易見異思遷,天長地久純屬神話,取悅自己最重要,任何人沒有對其他人忠誠的義務(例如『砲友』或『床友』)。
  • 結婚前測試雙方性配合度。

贊同者認為婚前性行為是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

支配身體雖是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權利,前提是當性關係結束之後,於下一段戀情或婚姻所造成的不好影響,應當要自己承受與人無尤。不應當歸咎、嘲笑、挑撥於秉持道德觀念的其他人。因為尊重多元價值觀也是大同自由社會公民的基本權利。

[编辑] 反對

反對人士則認為:

  • 人都有自制力,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有婚前性行為,並非有性慾就非得要找個人來洩慾不可。
  • 婚前性行為有違傳統道德,使婚姻家庭觀念的根基不穩,使得新一代年轻人对性和婚姻的关系矛盾和迷茫不信任。
  • 婚前性能輕易得到性交的快感卻不必負起愛的責任使大眾趨之若鶩,連帶使結婚率快速下降,離婚率快速上升,孩子變成累墜而墮胎的也爆增。
  • 導致「一夜情」、「網路性交」、『砲友』或『床友』等性放縱生活發生的訊息,使性病與各種未知疾病傳播速度加快。
  • 導致自願賣淫的人數激增,人與人間感情的不信任,非婚生子女及外遇和偷拍勒索等社會問題。
  • 使世人對「真愛」、「忠貞」等觀念淡泊化,把情慾曲解成愛。
  • 使得極端縱慾主義甚囂塵上。
  • 婚前性行為最終將毀滅倫理而使社會認同血親之間的性行為。
  • 若女性因此怀孕,然后墮胎,有可能引起日后的不孕不育,给未来的幸福种下恶因。即便生下孩子,非婚生子女的家庭經常成為單親家庭,沒有建全家庭的孩子較易學壞。

反對婚前性行為者認為婚前性行為及性觀念的開放是個人選擇的結果,與社會、時代發展無關。

[编辑] 經報導的公眾人物或相關事件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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