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殿英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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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孙殿英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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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 |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1930年 |
| 编号 | 3 |
| 登录 | 1997年6月2日 |
孙殿英旧宅是原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十二军军长、冀北民军司令、新编第五军军长孙殿英在天津的故居。建于1930年。位于当时的天津英租界的香港道(今和平区睦南道20号至22号),该建筑目前是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1]和特殊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2]。现为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和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编辑] 历史
孙殿英的这座宅邸是在1930年,也就是东陵被盗两年后,为其三姨太购买的。但后来该建筑主要充当孙殿英的驻天津办事处。他在这里主要经营珍宝、毒品、军火、贩、假钞票等业务。
[编辑] 建筑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 孙殿英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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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 | |
| 时代 | 1930年 |
| 等级 | 特殊保护 |
| 编号 | 0110030 |
| 公布 | 2005年8月31日 |
孙殿英旧宅为三层砖木结构楼房(设有地下室)。建筑外部造型高大并且错落有致。其中,正面大型露台具有西洋古典风格,上立有四组绞绳式立柱,柱头装有花饰。顶部内外檐采用拱券窗、矩形窗等建筑形式,是一座具有典型的折中主义建筑特征的西洋建筑。[3]
[编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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