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宗教学(英语Religious Studies或者Study of Religions,德语为Religionswissenschaft),一般指以研究各種宗教形成、发展、变化、成果、理论、著作的一门人文學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宗教學與神學都以宗教為研究對象,其差異在於宗教學較由從宗教外部的各種角度來觀察分析宗教,並經常與其他相關學科如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歷史學等結合。宗教學相較於神學是較新興的學科,例如在美國約在1950年代才出現宗教學相關科系。

目录

[编辑] 宗教学的历史

[编辑] 宗教学在欧洲

在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都有关于宗教信仰的研究,当时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宗教学起源于欧洲。最早出现当代意义上宗教学的国家包括英国、荷兰、德国和北欧诸国。 19世纪末,英国牛津大学设立了“比较宗教”(Comparative Religion)教席,马科斯·穆勒(Max Müller)被任命为首任教授。他在1873年所著的《宗教科学引论》(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Religion)通常被认为是宗教学的首部著作。 20世纪初,德国大学很多神学专业开始教授基督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信仰的相关内容。在德国的大学系统内,1912年在莱比锡大学出现了第一个独立的宗教学专业。


[编辑] 宗教学在美国

[编辑] 宗教学在汉语世界

[编辑] 宗教學分支

[编辑] 宗教史學

宗教史學(History of Religions)始於19世紀末葉,研究宗教起源、發展及其性質的學科,與考古學古語學等學科交叉,也可只研究某一特定宗教的歷史(如佛教史),或只研究某一因素的歷史(如宗教觀念史)。

[编辑] 宗教人類學

宗教人類學(Anthropology of Religion)始於19世紀,研究處於無文字階段的原始民族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各種因素、探索遠古時代的原始宗教。與宗教社會學不同的是,它較傾重於原始宗教。隨著西方殖民擴張和傳教活動發展,宗教學家在大洋洲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進行實地考察,掌握了大量土著文化及其宗教資料加以整理,令宗教人類學得以迅速發展。宗教人類學著重傳統的田野調查、統計學及象徵體系的比較方法,與民俗學民族學交叉。代表學說有萬物有靈論前萬物有靈論巫術論原始一神論功能論神話結構學說等。

[编辑] 宗教文化學

[编辑] 宗教現象學

宗教現象學(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為現象學運動的一部分,而其本質和研究目的仍在宗教學者間存在爭議。宗教現象學可概括分為描述性、分門別類式、探求本质,意义和结构為目的之研究。而宗教現象學的方法一直被視為藝術。

[编辑] 宗教哲學

主条目:宗教哲学

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 其中一個主要哲學研究支流,主要研究題目為神的存在、宗教本質、創世、神蹟、宗教行為、罪惡問題、並比較宗教與科學或其他道德標準的關係。有信仰者與無信仰者也可研究宗教哲學。

[编辑] 宗教社會學

宗教社會學(Sociology of religion)是研究神靈觀念的產生、信仰神靈的社會因素和宗教信仰對社會生活之影響。實際上,宗教社會學是研究宗教與社會的相互關係﹐為社會學分支的學科。

[编辑] 宗教心理學

宗教心理學(Psychology of Religion)創立於19世紀末期,始創人為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在其著作《宗教經驗的種種》中討論了宗教經驗問題,宗教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包括個人及群體在宗教活動中特有的心理現象(現象)、宗教對個人心理過程和個性特徵發展的影響(影響),廣義的宗教意識及宗教情感等,以心理學角度研究宗教起源、功能、意識本質、意識起因、意識發展、宗教經驗的心理反應、宗教象徵的心理作用等,涉及觀察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精神分析和深層心理學等。在宗教起源問題方面,主要學說有認知說、情緒說及意動說。而在宗教功能問題上,主要認為有利己、價值、認識、合群社會化等功能。

[编辑] 宗教語言學

个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