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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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新教 |
瓦勒度派(法蘭西/日耳曼/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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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英语:Protestant Reformation)是基督宗教在16世纪至17世纪进行的一次改革,代表人物有馬丁·路德、加爾文及茨温利,甚或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等人,分割了新教與舊教。一般认为宗教改革始于1517年马丁·路德提出九十五条论纲,结束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目录 |
[编辑] 改革教的先锋
- 簡單的說,教會歷史上重要的改革都是教義的改革而非制度的改革。更嚴謹的說,即便是制度改革,也是奠基於教義改革的基礎上進行的。自初期之基督教會時候的改革家就是護教士,如游斯丁(Justin Martyr)(c.100-165)、特土良(Tertullian)、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伊格那丟(Igantius)(c.35-107)、波里家(Polycap)(c.70-156)等。
- 九世紀中葉,為要證明當時教宗所宣佈的主權是早在數世紀前就實行的假文獻“偽西多爾教令集”(Isidorian Decretals)出現時,許多有良知的主教曾群起反對這騙局,但終被壓制[來源請求]。十二世紀又有法國的瓦勒度派(Waldensians)反對煉獄說,強調平信徒可上台講道,教士的言論並非完全無誤等,聲勢相當浩大。雖遭到教宗視為異端,予以除名,改職,但他們至今仍然存在義大利阿爾卑斯山區,成為十二世紀以前改革教會進僅存碩果。
- 1376年英國的勒得倭得教區長兼英王皇家神學顧問約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1320-1384年),眼見時任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生活奢靡,教會因爭競逐財而腐化,便在牛津公開指責教會的主決者。世俗事務由神派政府管理,教宗不應干涉。他獲得英國朝野的擁護,為免被教宗捉辦,繼續推動改革,1377年又宣稱聖經是信仰唯一根據,教會唯一律法。接著他將《聖經》譯成白話英文(1384年完成,1388年修訂),結果銷路意外廣大。他又主張“平民主權”即教會應以平信徒為中心,而非教宗;但可有一人遵照聖經總攬相關事務,否則便是敵基督者。並要二人一組出外傳道,但非終身職。英國黑死病流行時,他被保守派歸咎拿辦。他的追隨者被稱為羅拉德派(Lollards),後受英王亨利四世,五世摧毀殆盡,倖因查理二世娶波希米亞公主而再傳入波希米亞。
- 約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是波希米亞布拉格大學教區長,因閱讀威克里夫的著作後深受感動,也開始作類似的言論,起初大受波希米亞朝野讚賞,後因嚴詞指責出售贖罪券是違反聖經的可憎習行為,在1409年比薩會議被教宗定罪,1414年赴君士坦丁堡會議後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處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亞反教宗的革命戰爭,迄今改革火苗仍未熄滅。
[编辑] 宗教改革的背景
[编辑] 背景
[编辑] 人文主義
1453年奥斯曼帝国滅亡拜占庭帝國,逃亡到西歐的學者們帶來了大量的古典。文藝復興也隨這些東羅馬學者的逃亡而來。又隨著文藝復興的發展,人文主義成為當時歐洲的新思想,人們開始改變中世紀以神為本位的人生價值,而開始認真思考以人為本位的新觀點。就在這樣的新思想下,基督教的人生觀也慢慢的受到民眾的懷疑。
[编辑] 工商業復興的影響
中古世紀的歐洲大致分為教士、貴族還有騎士的上等階級,跟農奴以及平民組成的下等階級。隨著工商業的復興創造出了一個新的階級──中產階級,大多由平民商人所組成的中產階級發展出了完善的商業組織如行會、銀行等等,[原創研究?]。
但是民生問題也隨之而來,像貧富差距以及階級對立等等。人民除了要對政府納稅,教會的各項聖禮,儀式等等也都要付費。加上教廷反對借貸生息也不利工商的發展[來源請求],這樣的生活使的人民對教會的怨怒越积越深。
[编辑] 近因
[编辑] 教會的腐敗
中古世紀的人民主要的心靈依靠都是宗教,對於外在的教會禮規非常重視。隨著工商的發展,教會也坐擁龐大的教產,這樣的富裕使神職人員的道德鬆懈,教會中的醜聞不斷的發生。許多的高级神職人員的職位都是以金錢而不是道德換來的,有些神父甚至連十诫與主禱文都不清楚[來源請求]。有時教會為了紓解財政方面的負擔,公然販賣贖罪券並聲稱能以之贖回煉獄之刑。一些高级神職人員甚至捲入性醜聞中,其中教宗亞歷山大六世的私生活和其於1501年10月30日主持的栗子宴會可以算是性醜聞中的代表事件。人民對教會的要求日漸升高,但是教會卻一項也無法完成,迫使人民轉向其他神秘宗教以安撫自己的心靈。[來源請求]
[编辑] 君權與教權的爭執
在中古世紀的時候,教宗對人民心中的權利遠高過國王[來源請求]。教會也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斷的干涉政治,也引發了很多皇帝與教宗的衝突事件,如神聖羅馬帝國的腓特烈三世罷逐教宗,甚至出兵羅馬。還有英王亨利八世直接脫離羅馬教廷。[原創研究?]
[编辑] 印刷術的影響
在宗教改革的運動中,由於印刷術的發明,使得此一運動的推動帶來了重大的影響。宗教改革的起因當中有一個原因,即是聖經只能由聖職人員閱讀。一般信徒無法閱讀聖經,只能完全聽信各地神父對經典與教義的解釋。然而在1456年古騰堡(Johann Gutenberg)在美茵茲(Mainz)的印刷廠印刷了一本拉丁文聖經。印刷術的發明有助減低抄寫文本而產生錯誤的情形;另外,只要將所印刷的作品排好,即可大量印刷,同時亦降低書本的成本價格。民眾只要付得出買書的錢,就可以有機會閱讀。因此,當馬丁·路德要傳遞他的宗教改革理念時,只要透過印刷和貿易路線的發達,他不需要跑到遙遠的英格蘭就可以傳播他的思想了。[1]
[编辑]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编辑]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德语:Martin Luther,1483-1546)在耳弗大學 (Erfurt)獲文学碩士,又学半年法律。接着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獲立为神父。1512年 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学院博士,随即教授《聖經》曾講授詩篇(1513~1515)、羅馬書(1515~1516)、加拉太書(1516~1517)和希伯來書(1517~1518)。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对照新旧约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依然教会律法潛心苦修,結果,使他更加強烈的不能滿意於「新路」的觀點。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内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聖經》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觉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骗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会主教買賣聖職的醜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所寫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看法,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于當天恰巧是重要節慶諸聖節 ,使得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内容。雖然當印刷術才使用不久,但兩週後傳遍全德國;四週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欧。1521年1月3日教宗良十世终于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会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宗的權威。此后他所代表的教派總稱國“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與之相對的東方的正教會,西方天主教,则成國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会成為“路德會”或“信義宗”。[原創研究?]。
[编辑] 慈運理
胡尔德莱斯·慈运理(英语:Ulrich Zwingli,1484-1531)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采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隨後,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於瑞士東部接受區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慈運理在語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翻譯成蘇黎世的當地語言,後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聖經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在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聖餐版本替代。[2]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劃性的攻擊。在聖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聖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僅是象徵性;基督不在聖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慈運理針對聖餐的問題和馬丁·路得(M. Luther)彼此意見不同,致使於1529年在馬爾堡(Colloquy of Marburg)的會議中與信義宗分道揚鑣,於是各宗派在度分裂一次。在慈運理受伊拉斯姆(Erasmus)的人文主義影響,積極參與蘇黎世這個城市的宗教改革,[3]由於在瑞士是聯邦體系,是有一個一個城市所組成的,而蘇黎世又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城市,所以慈氏認為從此城市開始若成功則改革將會如火如荼地展開。同時由於慈氏採較寬容的態度,使得許多蘇黎世人民紛紛響應。在慈氏帶領之下真是逐漸脫離了羅馬公教的管轄。但就在1531年這個時刻慈氏在一場戰役中陣亡,雖由他的助理起而代之,但整個改革運動就逐漸轉移至瑞士另一個城市日內瓦。[4]雖然慈運理已殞命,不過他的學說在東瑞士甚至奧國,仍具有相當的影響力。[5][6]
[编辑] 加爾文(喀爾文)
| 加尔文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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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加尔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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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尔文(法语:Jean Chauvin,德语:Johannes Calvin,英语:John Calvin,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生於巴黎諾陽,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學三年,後又到外地學習法律。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要義》("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一書,随即到日内瓦。但他的改革教會提案未被接纳,且被驅逐出境。經數年潛心研究,1541年他再返日内瓦,得到歡迎,並治理當地教會二十三年,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預定論: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但又不贊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基督徒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展又多又快。
[编辑] 英王亨利八世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英语:Henry VIII,1509-1547)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會,後為要與王后凱瑟琳 (Catherine)離婚,受拒於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並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Act of Supremacy)宣佈創立英國國教會,又稱聖公會,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和儀式并無二致,只是英國國王代替羅馬教宗成為政教權威。直到其子爱德华六世即位後,在薩默塞特公爵愛德華·西摩的攝政下,聖公會開始正式改革教義與禮儀,包括頒行《四十二條信經》和《愛德華六世公禱書》。
[编辑] 意义
在宗教改革之前,教会不仅控制了普通民众的思想,还高高凌驾于世俗王权之上。宗教改革打破了罗马天主教会的转转局面,衍生了许多不同的新教教派,并和不同民族的国家相结合,使各个王国迅速发展壮大。例如,英国的圣公会的建立使英国的民族国家和君主专制得到强化,为后来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社会基础。欧洲的各个国家也因为各自的宗教信仰而加强了民众的民族意识和国家的精神凝聚力。
虽然宗教改革派进行改革的初衷只是反对罗马天主教会,但是这场改革无形中给欧洲带来了自由、宽容的新气息,从最初对不同信仰的包容到后来对不同政见的包容,这场宗教改革促进了欧洲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进步。[7]
[编辑] 宗教改革的餘波
- 天主教的革新——反宗教改革。
- 宗教自決和宗教迫害 - 1555年,奉行新教、舊教两派的國家終於簽訂《奧格斯堡和約》,協議由各國統治者全權決定該國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遷居他國。1598年法國皇帝亨利四世頒佈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准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但新教却各派互不相容,他們本着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溝通,產生与《聖經》不同的見解。這種“自以為是”的结果演變成宗教迫害。原先羅馬天主教就是“異端裁判所”,现在連新教都迫害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
- 宗教戰爭 – 歐洲各宗教改革運動歷經許多流血戰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殺,法國再度内戰,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奧格斯堡和約》被毁,由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 (Gustavus Adolphus)領導,與國内羅馬天主教徒交戰了三十年。直到1648年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雙方重穫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治者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對戰,到1609年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
- 在宗教改革後的英國國教,還带着不少羅馬公教色彩,英國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的基督徒稱為清教徒 (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聖經》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迫害。於是許多人逃至北美洲新大陸,即後來獨立的美國,並爆發1640年-1649年的内戰,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後,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展,直到1685年新國王詹姆士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再經1688年没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於使英國新教徒在此年獲得歐洲第一個獲大量信仰自由的结局。各國的宗教戰爭中,常夾雜經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中期的百年紛擾,歐洲人口大量减少,經濟衰退,各國終於逐漸地體認久戰俱傷的教訓,才開始採取宗教寬容政策。
[编辑] 参考文献
- ^ 麥格夫. 《宗教改革運動思潮》, 蔡錦圖等譯. 香港: 基道出版社. 2006: 19-20页 (繁體中文).
- ^ 麥格夫. 《宗教改革運動思潮》, 蔡錦圖等譯. 香港: 基道出版社. 2006: 126-129页.
- ^ 盧龍光等. 《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 香港: 香港漢語聖經協會有限公司. 2003: 561页.
- ^ 李振群. 《透視2000-宗教改革與近代教會(卷三)》. 馬來西亞: 協傳培訓中心. 1999: 51页.
- ^ 郝伯爾,李林靜芝. 《歷史的軌跡—二千年教會史》.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86: 226-228页.
- ^ 麥葛福著. 《基督教神學手冊》, 劉良淑、王瑞琦譯. 台北: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8: 84页.
- ^ 赵林. 《在上帝与牛顿之间》.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7: 83-84页. ISBN 978-7-5060-2771-7.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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